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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七零美知青_分节阅读_第10节
小说作者:朝露晨曦   内容大小:195 KB  下载:穿成七零美知青txt下载   上传时间:2020-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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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真的遇到狼,他独自一人更容易应战,带着她反而是累赘。将她留在安全的山洞是最好的安排。他有心护她,出去迎敌才是正道。若他是懦夫心术不正,那无论逃跑或是留下对她一个弱女子其实都是危险。

  所幸我不是弱女子,无论你怎么选择,我都有应对之力。

  女孩双手交握,停下脚步:“好,我在这儿等你。别贸然出手,野狼如果没注意这里,你就别管它。”女孩很冷静,没有因狼嚎失了手脚。这话里透漏着关心,让霍兴华感到欣慰。

  “知道,我就去看看情况。它要相安无事,我肯定没那么脑抽,非要挑起事端。”

  小伙子拿着匕首出了山洞,沈禾在他离开后也悄悄的出去。外面的狼嚎零落单调,看来不是狼群。不过他孤身一人,还是让人有些担心。

  不远处的杨树上停着一窝麻雀,沈禾使劲儿推树将麻雀吵醒,拜托它们去查看情况。

  麻雀们得了栗子,静悄悄的四散飞走。很快又飞了回来,说两只野狼朝东面远去,不会来这里的让她放心。

  既然野狼走了,霍兴华是否会很快回来。打发走麻雀,女孩呆呆的站在原地。心思翻滚间,霍兴华回来了。

  火光映照下,小伙子满面喜色。“沈禾……”望着她关切的脸和手里的火把,他低低的呢喃。心里的欢喜如潮水般一浪浪冲击着心灵。如此危险关头,你在准备与我并肩作战。

  “没事了就回去睡。”女孩说完转身进了山洞,不敢再面对他如火的热情。

  后半夜平安无事,一早被叽叽喳喳的鸟儿吵醒,女孩坐起来有一瞬间的怔忡。荒郊野外的让人心生警惕,恍惚间记起自己已经不在末世那步步危机的环境了。身体瞬间放松下来,好想睡个回笼觉。

  闻到外面传来的香味,女孩打起精神爬起来。今儿得早些出发,需尽快赶回去。

  洞外,霍兴华不知从哪里找到个瓦罐,此刻正用它在熬汤。昨晚剩下的肉和蘑菇还有栗子熬了一锅,里面还放了条不大的鲫鱼,熬的汤汁奶白,一看就很有食欲。

  “你先去河边洗漱,汤已经好了,我给你晾上。”

  女孩沉默的饶过他往河边走,清澈的河水照着她的影子。衣服上满是褶皱还带着几片叶子,头发乱如鸡窝。

  “天哪!”

  女孩低低的惊呼。自己怎么成这副狼狈样儿了。伸手鞠水洗了两把脸,解开缎带,以指为梳整理发丝。这样子跟美绝对不沾边,霍兴华是怎么对着她这副尊荣露出那一往情深的表情的?

  默默回头瞅他一眼,这家伙不是心机深沉就是眼瘸,希望不是前者。难道他真的是那种不在乎皮相的男人,一直这么追求她是因为她的内在美?

  啊呸,这话是个长眼睛的就不能信。知青点好几个女孩,屯子里就更多了,怎么不见他喜欢别人。她若是前世那副平凡的长相,他估计根本不会注意她。

  对这种外貌协会的男人有些不待见,女孩之后再无多言。吃了早饭后一心赶路。

  霍兴华敏锐的感觉到了女孩的态度变化,不禁在心里反省自己。他没干什么啊!难道是昨天的话太轻浮了。可他不是随便说说的,他真的是一片真心。这到底是为什么又冷淡起来了?

第14章 莫名

  一路上女孩都冷着脸,弄的霍兴华心里忐忑万分,领路的间隙时不时回头关注身后的情况,也没敢贸然开口。

  俩人在傍晚时分回到知青点,大家上工还未回来。看她拿了大盆准备洗衣服,霍兴华挑了水桶去挑水。

  等大家下工回来,沈禾已经晾了满绳子的衣裳。霍兴华因为她淋了雨,本来依她的性子是会知恩图报给他洗洗衣裳的。可如今他俩的关系有些尴尬,女孩就什么都没做。甚至暗搓搓的想:让他认为自己是冷心冷肺捂不热的冰疙瘩,就此再不搭理自己也好。

  望着他晾衣裳的背影,心里忽的窜出一股无名火来。沈禾跟肖亚娟打了招呼,只说是在山里遇到,随后抬腿往外走。

  白茉莉眯着三角眼,望着她的背影羡慕嫉妒恨皆有。深山老林的,霍兴华不顾各种危险找了你两天两夜,你却连件衣裳都不给他洗。真是冷血动物。霍兴华也是贱,喜欢谁不好,非要这么巴着你。

  “沈禾,今儿该你做饭。”

  沈禾已经到大门口了,霍兴华抬眸正欲开口,女孩清脆的嗓音传来。“我都两天没在家吃饭了,这做饭的差事是不是也应该顺延一日。”

  话语不算硬,可她的语气却不是一贯的温软,而是带着明显的怒气。清丽的面容阴云密布,一副干架的气势。

  原本也准备说这话的霍兴华哑巴了,望着不远处的女孩目瞪口呆。这是怎么了?昨天明明挺好的,好像心软被感动了。怎么一夜过去反倒怒火满腹,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子?

  白茉莉还欲再说什么,何丽萍伸手拦住她,转身朝沈禾挥挥手:“我做。下一轮你再来就行。”

  沈禾转身出了院子,沿着屯子里的小路漫无目的的闲逛。顺手在路边揪了几朵颜色各异,开的如火如荼的夕颜花。

  屯子里的人管这种花叫打碗花,它形状如吃饭的碗,又在一早一晚开饭的时候开放。传言谁要是揪了它玩,那等会儿吃饭很可能会摔碎手中的家伙。

  “你站住。”

  沈禾心里烦,根本没听到身后的喊声。被人追上来拍了下肩膀才受惊小鹿一般的回头。潜意识一直在提醒自己如今身处的环境,右手才堪堪忍住没用异能攻击。

  “干什么你?人吓人吓死人的。”

  这女孩她见过,隔壁王家的大孙女——王丹凤。原来跟她没有接触,自己跟她也不认识,她此举意欲何为?

  “你那么凶干嘛,我叫了你好几声你都没听见。走路心不在焉的不知道在算计什么,还好意思怪别人呢。”

  “你……”沈禾气的咬牙“你到底会不会说话?我想什么跟你有一毛钱关系吗?你背后吓人,还有理了是吧?”

  “我……”

  “有事儿就说,没事儿就走。我懒得跟人吵架,你别找不痛快。”

  “谁稀罕跟你说话,你以为自己真是大小姐呢,谁都会捧着你啊!”王丹凤始终斜眼看她“我来是警告你,以后离霍大哥远点儿,你就是个灾星,他跟你在一起,只会被你连累。你个害人精离霍大哥远远的,别祸害他。”

  这话说的让人摸不着头脑,沈禾心里疑惑更深。“我害他什么了?你怎么知道我会连累他?”问完不待她答,继续道“你说的霍大哥是指霍兴华吗?”

  “当然是。”这回王丹凤答的挺快。

  “你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连累他什么了,又怎么祸害他了?”

  书中的你如今应该已经死了,他因为这个把吴卫国的腿打折了,判了故意伤害罪,坐了好长时间的劳改呢。

  原文中害他蹲监狱,如今他好像更喜欢迷恋你,还不知道你要害他到什么地步呢。我这蝴蝶翅膀没改变别的,倒是把你这害人精给扇的没死。霍兴华干嘛救你,你死了他就不用被你连累了。

  “你失踪两天,霍兴华就在深山里找了你两天。昨晚还下那么长时间的雨,这要是滑倒摔入山涧,或者遇到野兽,那得多危险。你就是个害人精,只会连累他。”

  原来是霍兴华的爱慕者,这是吃醋了?沈禾闻言冷笑,你喜欢谁我管不着,可你吃醋了不去找男人撒娇,反而找我呛声是几个意思。觉得我好欺负?

  “我害不害人不关你的事,我连累不连累他也跟你没关系。他愿意去找我,愿意被我连累,愿意为了找我没黑没白的在山里转悠,你管的着嘛你。”

  “对啊!老子自愿的,跟你有个屁关系,要你多管闲事。”

  沈禾的话是呛王丹凤的,你又不是我的谁,凭什么这么一副说教的口气。可被霍兴华给听到,她白皙的脸瞬间就红透了,火烧一般又羞又臊。

  霍兴华指指王丹凤:“别他妈的再多管闲事,小心我揍你。”老子追个对象容易嘛,她本来就对我无意,你再给老子这么背后使绊子,老子这辈子还能追到嘛。

  撂完狠话,小伙子拔腿去追往柳溪河方向去的沈禾。来下乡后他也一直在锻炼,每天负重五公里是基本的,刚出屯子已经看到犹自生气的女孩。放慢脚步稳稳的跟着她,心里踌躇不知该说什么。

  是自己的言语不当,她觉得太轻浮不够尊重吗?嗐,刚才不该逞口舌之快的,之前只有他们俩,她好像还没这么气,这回气的嘴里都在骂他了。

  手里的喇叭花被她泄愤一般揪了个稀烂,眼看到了柳溪河边,她扔掉手中的残花,捡起颗石子来恨恨的扔进了水里。

  水花四溅,荡起一圈圈涟漪。微风轻轻的吹过脸颊,刚才的火热渐渐退去。女孩缓缓的在河边坐下。

  前世,大学里很多男孩子求爱都会选择大庭广众,校园情侣数不胜数。迎着同学的目光,好似如此才能显示自己心意的深沉。

  她都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是她自己先呛王丹凤,他只是顺着她的话证明一般的说了一句而已。这到底有什么好气的?怎么穿越了时空,反倒矫情起来了。

  伸手揉揉脸颊,心情终于平复。这一世好福气,遇到霍兴华这样坚毅的男孩子。不像前世,相貌一般,遇到的男人也是垃圾。平时就小气吧啦斤斤计较,遇到危险更是跑的比谁都快。

  她趴在窗户上使劲儿喊他,他也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脚下连停顿都没有。可如今这福气也是因外貌,若她还是前世那副平凡的样貌,他还会喜欢她吗?

  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土,女孩长叹一声准备返回。还未回身,一个漂亮的花环出现在眼前。柳绿花艳,娇嫩的仿若二八少女。

  “别生气,小霍给您赔礼了。”小伙子说完,冲心爱的女孩咧嘴笑笑“要还不高兴你就打我吧,捶我一顿保管气儿顺。比你揪花解气。”

  月色下他带笑的眼眸好似带着魔力,两句话让女孩平复的心跳又失了自制。沈禾没接那个花环,越过他快步往回返。

  霍兴华抬脚跟在身后,手里拿着他精心编制的花环。心中暗暗叹气,女孩的心思实在难猜。

  好好的说改主意不回城了,难道她就那么反感讨厌他,只要是他给的她统统都不要?

  果然说的话都是为了跟人置气,亏他还高兴的心跳加速,以为她终于发现他的好了。

  “霍兴华……”

  女孩忽然停住脚步开口喊他的名字,他在离她大约两米的距离站定,安静又忐忑的等待她接下来的话。

  “我……你喜欢沈禾什么呢?她除了长的好看,好像再没什么特别的了吧。”

  她清澈的眼眸好似古井般深邃,让人窥不见里面的情绪。霍兴华收起一贯在她面前的笑,很郑重的回答。

  “第一次见你,我心就控制不住的狂跳。你娇柔的像枝头的梨花,让我心生怜惜……”

  果然,男人都是外貌协会的。沈禾暗哼一声,抬腿就走。

  “沈禾,你别走啊!”霍兴华急了,几步上前拉住她“我不会说话,你别生气。喜欢就是喜欢了,有什么为什么啊!因为外貌我被你吸引,如今就算你变成个丑八怪,我付出的感情也绝不会再变。”

  心里又开始愤愤,女孩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平静的心为何要起涟漪?想要不被伤害,唯有守住自己的心。这不是早就知道的嘛,为何如今又如此计较?

  “我说过了,此生只愿一人度过,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像这次进山找人的事儿以后千万别再干。为了爱情遭遇不测,说不定还有文人墨客给你写书立传。若是单相思送了性命,那可就闹笑话了。”

  这话说的太绝情了,狼心狗肺连贬带损。沈禾以为他就算不骂人,也会拂袖而去,以后再不理她才是。

  结果,霍兴华只是呆愣了一瞬,随后无所谓的开口回她:“笑话?谁敢笑我打断他的腿。……你也不用觉得困扰,为你送命我乐意,你不用有负担。”

  沈禾不再多说抬腿就走。面无表情好像在生气,实则心里咕嘟咕嘟往外冒泡,她全部的心思全用来压制它了。

第15章 比赛

  农历七月末,谷子快要成熟,地里的玉米最后一次锄草培土。知青点分来俩新人。一男一女,俩都是高中刚毕业,女孩刘梦怡来自京城,男生徐广发来自魔都。

  大队给他俩预支了一个月的口粮,用以秋收前消耗。俩人来之后正好赶上老天下雨,地里没法进。在家休息了一天。

  翌日,轮到沈禾做饭,她起的比众人都早。霍兴华已经将大水缸挑满了水,灶膛的火不大不小的燃着,只需添把柴火就是熊熊大火。锅里的水已经冒起了小泡。

  女孩暗叹一声,到粮柜里舀了小米和玉米糁,淘洗干净下入锅中。又将自己昨日带回来的红薯洗净闷到火里。

  大片的红薯已经被霍兴华收到了地窖,一个个长的有半斤以上。在山坡那种贫瘠的土地里,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儿。霍兴华起的时候惊讶极了。

  他没敢起完,留了一小片。万一这东西是有主的,到时候他也好还给人家,顺带问问经验,在这几乎没多少光通风也不好的地方,是怎么种出这么大的红薯的。植物都需要光合作用还要有适当的通风才能长得好,他到底用了什么原理,让植物违背了自然规律。

  心里这么打算,但潜意识里他觉得这东西肯定没主。而且超乎自然,背后一定有什么秘密。

  沈禾采蘑菇回来顺带挖了一棵,下面有四个果实。昨儿晚上已经焖了俩跟肖亚娟她们分了,今儿的给赛虎当早饭。

  将食材放入锅中,用勺子来回的搅拌以防粘锅。随手往灶膛里添了把柴,大锅很快沸腾,食材来回翻滚,这下暂时不用担心糊锅的问题了。

  女孩到后院将自己做的覆土工具拿过来,这玩意是末世供电紧张,仿造之前没有大型机械化时的工具做的。

  上半部分像个小推车,下面的前半部分是个木头轱辘,后头带着个下方三尖上头长方形的铁片。用它在玉米间隙推土,不大的草会被连根铲起,而推起来的土朝两边分散,正好堆在玉米根部。这样既锄草了也顺带覆土。比人工用锄头快的多。唯一的缺点就是玉米根部的小草够不着。想要锄干净,需要另外用手薅。

  霍兴华挑着水一进来就看到了她手里的工具,他放下水桶过来,显然对这工具充满了好奇。

  “这是……用来锄草培土的工具?”

  女孩颔首“你觉得队长会同意我用这个吗?”她不太会用锄头,锄草培土的活儿没法干。可如今的人大多古板,他们队长尤甚。不知道能不能接受她“偷奸耍滑”。用着奇巧淫技。

  后世这玩意全是铁制的,前头的轱辘是自行车轱辘。如今铁难得,自行车轱辘更难得,被她换成了木头的,也不知耐用不耐用?

  “为什么不同意?只要把活儿干了不就行了。”小伙子说着,将工具拿在手里,抬脚往后院走。

  后院里种的有玉米,他应该是要去试验。沈禾跟在他身后,站在一旁静待结果。

  小伙子在玉米间隙推着走了两趟,出来的时候满脸喜意。“沈禾,你真是太聪明了。怎么能想出这工具来的,这可比锄头快好几倍。”

  女孩不好意思的笑笑:“不是我想的,是……是我发愁不会用锄头,结果做梦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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