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被处死的贪污犯中,和砷的死是最从容、最雅致的一个。
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十八日上午,皇帝派人送来一条白练。和砷见到白练之后,索笔题诗一首:
五十年来梦幻真,今朝撒手谢红尘。
他时水泛含龙日,认取香烟是后身。
一个在临死前能写出这样充满禅意诗句的人,应该是个有一点深度,有一点悟性,有一点定力的人。目光锐利的乾隆本也不会让一个平庸之辈处于离自己最近的位置上。
事实上,对和砷的全面定位应该是政治家、经济官僚、诗人、学者、艺术鉴赏家和政治斗争的失败者。在乾隆后期,他在整顿国家财政制度、管理文化事务,特别是外交事务方面,都做出了相当杰出的贡献。他主编了《四库全书》《大清一统志》《三通》等大型丛书,《红楼梦》能流行于世,据说他的功劳尤大;因为精通多种语言,所以和砷实际上充任了当时的外交部长,曾多次负责接待朝鲜、英国等国的使臣。英使马戛尔尼曾评论和砷说,和砷在谈判中“保持了他尊严的身份”,“态度和蔼可亲,对问题的认识尖锐深刻,不愧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
仅这些才能,已经足以使乾隆离不开他。更何况和砷还有另一项为皇帝所急需的天赋,那就是理财。
除了不死读书、兴趣广泛、注重人际沟通技巧外,和砷身上还有许多其他的“现代气质”,比如财富观念。
传统士大夫往往拙于理财,而和砷却有着天生的商业头脑。传统社会中的财富观念是静态的,人们有了钱,第一选择永远是买地,把流动资产化为固定资产,“入土为安”。而和砷却深通现金流动起来后的巨大威力。在不动产与现金面前,他显然对现金更感兴趣。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庄头许五德与他人发生矛盾,托和砷帮忙打官司,并答应“事后或送地六十顷,或银一万两”。和砷听后明确表示,“不要地亩,要银一万两”。他的贪污受贿所得,一小部分用于扩大不动产,更多的部分,则用于各种工商业投资,其范围涵盖了金融、地产、矿山、物流、医药、商业等许多行业。他在北京城内拥有当铺12座,其中永庆当、庆余当、恒兴当、恒聚当等,都是典当业巨头。他还经营印铺、账局、瓷器铺、药铺、古玩铺、弓箭铺、柜箱铺、鞍毡铺、粮食店、酒店、杠房、石灰窑等。此外,他家还专门备了80辆大马车,从事运输业。这些行业的收益率,当然远远高于地租。就是那些不动产,他也尽可能选择用来出租。据后来抄家官员统计,和砷仅在北京就有出租房屋35处,“一千零一间半”,“每年共取租银一千二百六十八两三钱,取租钱四千四百九十二吊二百四十文”。(故宫博物院《史料旬刊》)可以说,只要是赚钱快的行业,就有和砷的身影。值得一提的是,当时采矿业由于风险巨大,管理复杂,投资多,见效慢,一般人不敢经营,和砷却敢于尝试。他看中煤矿业是朝阳产业,曾投巨资在门头沟和香山两地开了煤矿。和砷巨大家业的积累,贪腐所得当然是大头,但是他自己的投资收益也并非无足轻重。
传统士人往往耻于谈钱,和砷却有着强烈的契约意识,在金钱面前亲兄弟明算账,虽然至亲好友也毫不含糊。他的外祖父伍弥泰官至大学士,向他借过2000两银子,他担心外祖父不能及时还账,逼着老头拿自家地契抵押,“取田契价值相当者署卷归偿”。(《郎潜纪闻》)他岳祖父英廉的孙子向他借钱,也是拿地契为抵押品才借出去的。(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档案《内务府来文》)他亲舅舅明保向他借了15000两白银,他规定每月一分起息,连本带利滚到21450两。他贴身家人傅明向他借银1000两,答应如到期不能还清,便从其“每月工食内坐扣”。不久傅明身亡,和砷并不念其效劳一生而免除债务,而是令其子花沙布代替还债。并且每月规定按7厘起利,加上以前所欠利银200两,共计1200两。因为对金钱的热爱,和砷甚至亲自担任家里的会计和出纳:“和相……出入金银,无不持筹握算,亲为称兑。”(《啸亭杂录》)
成为乾隆皇帝的私人助理后,他的经营天才迅速得到了体现,并迅速得到乾隆的重视。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他出任内务府大臣。在此之前,这个负责皇室财政的机构经常是入不敷出。“本府进项不敷用时,檄取户部库银以为接济。”而他就任之后不久,就面貌一新,不但弥补了以前的赤字,还出现了盈余。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皇帝加派他充任崇文门税务监督,在他的经营下,这个税关收入一下子跃居全国30多个税关的前几位。这两炮打响,乾隆对和砷的理财本领愈加刮目,所谓“晚年依毗益笃”。所有与财政有关的部门渐渐都划归和砷一人把持,他先后任户部侍郎、户部尚书、管理户部三库、内务府大臣。“伊竟将户部事务一人把持,变更成例,不许部臣参议一字。”
在乾隆眼里,和砷简直就像一个魔术师,总是能出人意料地制造出新的财源。“议罪银”的制度化,就是和砷的一个天才发明。
议罪银是由“罚俸”演化而来。罚俸古已有之,扣除官员几个月至几年的“基本工资”,是惩罚轻微过错的常用手段。随着乾隆中期施政愈苛执法趋严,皇帝觉得罚俸数额太少,不足以警戒其心,又法外加罚,所罚动辄上万,改称“议罪银”。皇帝的初衷,不过是想让官员“肉痛”一下,并没有想把它制度化为一项财源。
和砷当政后,马上发现了“议罪银”的妙处。罚俸的决定权在吏部,款项由户部承追,银两也交给国库,过程公开透明。而议罪银并非国家定制,故可以绕开吏部户部,由军机处负责,不纳入国家财政,而是归入皇帝的小金库,并且过程及数额都可以不公开。因此,在和砷的建议下,皇帝批准将议罪银制度化,并且将罚银的范围大大扩展,从财政亏空之类的重大错误到在奏折中写错几个字,都可以一罚了之。
此举一出,那些聪明的大臣们马上就发现了妙处。不少大臣主动要求交纳议罪银。比如河南巡抚毕沅以“未能迅速搜获要犯”,自请罚银两万两;陕甘总督勒尔谨以失察客商走私玉石自行议罪缴银四万两。以小过而甘重罚,既说明大臣们对自己要求的严格,又为皇帝小金库的充实不声不响地立了功,可谓一举两得。因此,通过这种渠道踊跃“捐输”的地方大吏不在少数。比如河南巡抚何裕城有一次不小心,把香灰弄到了朱批奏折上,因此“惶惶不可终日”,积极要求自请罚银三万两。手笔之大连皇帝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遂降旨说:没有那么严重,加恩宽免银两万两,交一万两上来就可以了。
被动交纳议罪银的大臣当然就更多了。自从议罪银制度化之后,大员们发现,他们的钱包随时有被和砷以各种借口打劫的危险。居官任上,难保不犯错误。犯了错误就有可能被罚银。至于罚多少,那往往要由和砷掂量这个官员家产的多寡而定。比如巴延三因为辖内百姓谭老贵自缢身亡,不得不“自行”交纳议罪银八万两。而特成额同样因为辖内老百姓余方得自缢,交两万两就可以过关。李天培则因为管理监狱不善,导致“遣犯脱逃,重囚监毙”而交纳四万两,而明兴因“历城县监犯越狱”交纳三万两。
当然,也有更多的官员感激这个制度。比如前内务府总管西宁,因为替皇帝做生意时“办理不善,商人拖欠甚多”,皇帝一怒之下,要砍他的头。还是和砷帮忙,从中说和,对皇帝晓以人头卖不了钱的道理,议定西宁交八万两罚款了事。这八万两定得很准确,正好把西宁家刮得精光。西宁不得不出卖家中不动产来交纳此项银两,事后还要因为保住了脑袋而给和砷寄信表示感谢:“天高地厚,深恩于生生世世矣,伏乞中堂代奏,宁不胜悚激切之至。”
在和砷的操作下,议罪银制度为晚年皇帝的钱包里注入了大量现金。仅从现存的《密记档》统计,在短短十三年中,重大的议罪银案件即有六十八件,平均每年五件。其中,督抚认议罪银为三十七人次,即全国平均不到三个督抚中就有一个人认议罪罚银。此外,布政使、盐政、织造与关差等认议罪罚银的有二十六人次。罚议罪银少则万两,通常三万两上下,见于记载的最多一次高达三十八万四千两,下面是《密记档》里的几笔记载: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二月,全德奏交苏州织造任内应赔罚料银并关税短少银二万八千七百七十二两。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宝奏交自行议罪银十一万两。
乾隆四十六年,文绶名下共奏交自行议罪银八万两。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三月,巴延三因“民人谭老贵自缢身亡一案”交自行议罪银八万两。
乾隆四十七年十月,和砷代奏原任巡抚杨魁之子杨超铮交议罪银五万两,分五年代其父交纳。
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征瑞奏交国栋名下入官银五万两。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盐政使西宁因盐课事“办理不善,商人拖欠甚多”,奏交自行议罪银八万两。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三月,福康安代奏巴延三“因盐务事”交自行议罪银十万两。
乾隆四十九年,征瑞奏交范清济“因拖欠额铜数十万斤,除查封产业外”,罚银八万两,故自议交银八万两。
乾隆五十年(1785年),李质颖奏交自行议罪银十四万两、关税短少银三万余两,共十七万余两。
乾隆五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富勒浑代奏运司张万选因“船只缺少不能筹划添补”事,交自行议罪银三万两。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八月,和砷、福长安代奏雅德因“浙江税务缺少”事,交自行议罪银六万两。
……
按乾隆的说法,议罪银制度是“以督抚等禄入丰腴,而所获之咎,尚非法所难宥,是以酌量议罪,用示薄惩”。看起来似乎于国体无损,既没有增加百姓的负担,又宽绰了皇帝的手头,还警戒了不法的官员,真是一举多得。而事实上,这却是一项后果极为严重的恶政。
贪腐政治一个不变的规律是,个人从贪腐中所得的,与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相比,往往微不足道。今天的官员,可以因为几万元的好处,甚至仅仅几次“特殊消费”,大笔一挥,将千万的土地批给开发商。同样,乾隆晚年从议罪银制度中得到的几百万两零花钱,给大清王朝造成的损失要以亿万计。
所谓吃人的嘴短,用人的手短。在享受花钱快乐的同时,老皇帝对于那些踊跃交纳议罪银的官员不可能不高抬一点贵手。许多所谓“法所难宥”的大罪,只要交纳的银两足够多,就可以免罪。因此议罪银实际上起不到惩戒作用,反而变相地使贪污侵占合法化,为犯罪提供了保护伞、“免死牌”,为贪官们壮了胆,让他们贪污腐败为非作歹起来心里有了底。反正大不了找和砷通融通融,罚钱了事。正如尹壮图所说:“罚银虽严,不惟无以动其愧惧之心,且潜生其玩易之念。”
这一制度让官员们贪腐起来更有动力。积累多年的家业被罚光后,官员们的第一选择往往是更加疯狂的搜刮。有的时候,因为议罪银数量过多,无法交纳,官员们的第一选择也是通过“犯罪”来获取“议罪银”。闽浙总督陈辉祖的弟弟要交三万两议罪银,向他求助。他于是非法侵吞了一千六百两银子,交给弟弟。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山东巡抚国泰向属员们勒索了白银八万两,而一年前国泰的父亲文绶缴纳的议罪银恰是八万两。
五 腐败集团化
在专制社会,想根除贪污就如同让大海停止波动一样不可能。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是默许官员在一定程度下贪污的,因为“低薪制”的设计使官员不可能不靠灰色收入来生活。事实上,传统财政制度中可钻的空子太多,贪污对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来说都不是难事。在大部分时候,贪污之所以能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原因不外有二:一是在儒学价值观有效运转下人格操守的约束;再一个是从上而下的政治高压,也就是说,最高统治者的反腐决心和虎视眈眈的监视。
在乾隆晚年,约束腐败的两个条件都失去了作用。在乾隆的不断打击挫辱下,官员们渐渐放弃了人格操守,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个不变的指针,那就是现实利益。晚年乾隆精力不济、“多从宽厚”,更带头腐败,为贪官们树立了榜样。同时,乾隆盛世的经济发展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空间。在乾隆前期,大清经济一直高速成长,经济总量迅速增加。人口从一亿增长到近三亿。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第一位,人口占世界三分之一,对外贸易长期出超。蛋糕做大了,可以搜刮、聚敛钱财的基数比以前扩大了数倍。在这种情况下,政治腐败如同细菌遇到了适合的温湿度和酸碱度,在乾隆皇帝的眼皮底下,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仅仅十余年间,乾隆朝就完成了从前期政治纪律严明到后期贪腐无孔不入的转变。在繁荣的表象下,大清王朝的全盛之局已经千疮百孔了。
乾隆中后期,腐败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涉案数额从小到大,腐败案件由少到多。乾隆前期,继雍正肃杀之后,贪污案件极少发生。偶有发生,贪污额亦不大。乾隆前期处理的几个案子,少者数千两,多者也不过数万两,极少有上十万者。像提督鄂善收贿银千两,即被处死。到了中后期,腐败案接连爆发,涉案金额成倍、成十倍增长,官员贪污动辄数万,十万,数十万。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一个小小的贵州知州刘标就侵蚀公帑二十四万两。第二次金川之役中,一个小小的松岗站站员居然一次侵占公款近九万两。
二是腐败官员由底层向高层发展,涉案高官越来越多。一般来说,高级领导干部经过组织程序千挑万选,人格操守和政治素质均应大大高于官僚队伍的平均水平。确实,在乾隆前期,因为腐败而被处理的高级官员,不过三五人而已。到了中期之后,形势为之一变。从州府到省级大员,最后到首席军机大臣,都陷入腐败的泥潭。乾隆中后期二十多年间,省部级高官被处理者达二十多人。乾隆皇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不过十之二三。”(《乾隆起居注》六十年八月)
三是贿赂公行,窝案串案迅速增多,腐败呈集团化公开化趋势。
康雍两朝,举朝视贪腐如仇敌。到了乾隆朝,大家对腐败已经不以为耻,反以为常。在权力已经充分市场化的背景下,办一件事,安排一项工作,升一次官,枉一回法,需要多少钱,都有心照不宣的规定。不懂这些潜规则,在官场是无法立足的。如果不贪污,一个人就无法操纵自己的关系网;如果不贪污,他也没办法建功立业。在一定范围内的贪渎,不但是社会所默许的,而且是必须的。“腐而不败”,是做官的最高境界。
为了自保,腐败者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其主要特征是涉案人员众多,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到四十九年(1784年),朝廷一连查出了五起贪污大案,都是“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一人败露,则与他有关的关系网上的数十名乃至上百名官员就全部被揭露出来。常常是一人犯案,会导致一省官僚体系瘫痪。
乾隆晚年最典型的一起贪污大案——甘肃冒赈案,就同时具有以上三个特点。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人苏四十三率回族起义,乾隆皇帝派兵进剿。由于事发突然,甘肃一时难以筹集大量兵饷。时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为了表现自己,主动向皇帝表示,愿意捐出四万两,以解燃眉:“臣甘愿将历年积存廉俸银四万两,缴贮甘肃藩库,以资兵饷。”
聪明反被聪明误。读到这个奏折,乾隆的第一反应不是大加赞赏,而是心中一愣。众所周知,甘肃是个穷省,官员收入很低,一个布政使怎么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在布置战争的同时,皇帝派人密查王廷赞家产来源。一查之下,甘肃冒赈案迅速败露。
原来,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王廷赞的前任山西人王掸望任甘肃布政使。他对皇帝说,甘肃这些年连年大旱,百姓饿死不少。因此他请示朝廷,在当地开展捐粮运动,捐得多的富户可以取得“监生”资格。对救灾一向大力支持的皇帝批准了王掸望的建议。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王氏却只收银子,不收粮食。数年之间,就筹集了上百万两白银。这笔钱他一分也没有用来救灾,而是在命令各级政府编造假账报销后,与各级官员私分掉了。
在贪污大量银两的同时,王掸望不断上奏朝廷,说他办理捐粮事宜,救了多少多少灾民,灾民如何如何流着泪感谢皇帝、感谢朝廷,纷纷称赞大清王朝好。这样的奏折哄得皇帝心花怒放。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乾隆因王掸望办理捐粮“有功”,一道谕旨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抚。王廷赞接任布政使,按前例继续贪污。据事后统计,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至四十六年(1781年)年初,甘肃省共有二十七万多人捐了监生,收银一千五百多万两,通省官员合计侵贪赈银二百九十余万两。
这样严重的贪污案件,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它反映出大清政治体制的许多致命问题。
首先是监察机制形同虚设。有清一代,放赈过程有着严格而细致的规定。发放粮米时,官员必须亲自到场,每日发放后,官员要亲自签字画押,以为凭证。全部发放完毕之日,还要在发放册首尾签上总名,通册加骑缝印记,以备上司检查。同时,还要将发放数目、具体领取人名字、数额张榜公布,让百姓监督。然而王掸望命令全省官员自行捏报灾情,所有报灾、勘灾、监放规定均视为一纸虚文,无一执行。数年之间,不但从来没有人检查核实,也并没有人举报揭发过。
对于甘肃捐粮这样的大事,皇帝是十分重视的。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年初,皇帝曾经派人到甘肃开仓查粮,以防捐粮过程有弊。可是甘肃各州县官员串通作假,在粮仓的下面铺架木板,木板上面撒上谷物,给监察官员以“粮仓满囤”的假象,轻易欺骗了朝廷。
更为严重的是,这一案件反映出大清王朝的贪腐已经由局部发展到全部,由变态发展成为常态。这个案子涉及甘肃省官员二百余人,其中布政使以下县令以上官员一百一十三人,可以说将甘肃全省处级以上官员几乎一网打尽。这些读“四书五经”出身的朝廷命官,无一例外廉耻丧尽。面对这样明目张胆的罪行,居然无一拒绝,反而争先恐后。他们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贪腐集团,案前有预谋、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有组织、有步骤,案后有攻守同盟。
这样一个涉及全省的巨案,不但在甘肃是公开的秘密,在全国,也为许多人所知。但是七年之内居然无一人举报告发,最终还是贪污者自我暴露。一省如此,其他各省官风也大抵可以想见。乾隆皇帝也不禁叹息:“甘肃此案,上下勾通,侵帑剥民,盈千累万,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
其次是地方腐败与中央高层直接关联,腐烂已经蔓延到政治中枢。
王掸望当初向朝廷建议开捐之时,皇帝本来有过犹豫。正是朝中管理户部的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于敏中在旁边不断怂恿,不断说王掸望的好话,才最终获得批准。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皇帝派人查粮,被甘肃官员所骗,也显然是朝中有人为之通风报信。
于敏中其人早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故去,生前号称廉洁,死后家人却为分财产而闹得沸沸扬扬,甚至传到了皇帝耳朵里。皇帝以帮助分家为名,调查于氏财产,居然达二百万两之多。合成今天的币值,至少两个亿。皇帝一直没弄明白这样大的家产是从哪里来的。直到甘肃冒赈案发,皇帝才恍然大悟。腐败蔓延到首席军机大臣也就是总理级别,这个国家水有多深也就可以估量了。
如果严格按大清律查处,甘肃全省处级以上官员几乎全部要掉脑袋,那么甘肃省政府运作会立刻瘫痪。因此,乾隆皇帝不得不定下一条两万两的死亡线。即使如此,前后被处死者仍达五十六名之多。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秋,皇帝降旨:总督勒尔谨、两任布政使王掸望和王廷赞等五十六名贪官正法。免死发遣四十六人,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数十人。于敏中的牌位被撤出贤良祠。
在所谓盛世之中,发生如此巨案,已经丢尽了朝廷的脸,没想到此案又引发了另一场更加不堪的笑话。
处理完王掸望案,皇帝一方面心情郁闷、气愤难平,另一方面心里也有一个隐秘的期待。原来,在一年前皇帝七十大寿之时,王掸望曾经向皇帝进贡了一份厚礼,几乎件件精美绝伦,其中一对玉瓶和一座玉山子玉料极佳,造型别致,皇帝喜欢不已。只不过,皇帝收受礼品,有进九回三之成例,百般掂量之后,皇帝才忍痛割爱,将这两样东西退还给了王氏。退回之后,皇帝却有些后悔,这两样东西的样子日日浮现在眼前,让他牵挂不已。
这回好了,起码通过抄家,这两样东西又可以进宫了。而且以王掸望之贪婪,家中指不定还有什么更好的奇珍异宝。
抄家的结果汇报上来,王氏原籍山西阳曲、临汾二县共查出房屋七十五所,铺面房三十三间。地一千零九十五亩,当铺一座,共估值银九万八千五百四十八两五钱。此外还有金器近四百两,珍珠五千余颗,玉器四十三件,铜器十七件,瓷器二十五件。
浙江任所的好东西更多。乾隆皇帝特意命闽浙总督陈辉祖细细查抄,报上来的结果是抄出银九万余两,金叶、金器、金锭、金条近五千两,金珠宝玉衣物等共五百六十五箱。
皇帝迅速下旨,将这些金银珠玉以最快速度送交内务府。
一个月之后,数十辆大车抵达京城,几百个箱子在皇宫内堆如山积。皇帝按捺不住心中的期待和喜悦,亲自开箱验看。然而,一个又一个箱子打开,却始终没有发现那对玉瓶和那座玉山子。就是其他珠宝,也大多是设计老套,做工一般,“大率不堪入目”,令皇帝大失所望。
大惑不解的皇帝命人把浙江省抄家官员记录的第一手档案呈上,一样一样细细查对。不对不要紧,一对之下,皇帝大惊失色。原来,抄家册上一百多件上等珍宝根本没有运进京里,而上面没有的东西,在皇帝面前却多出了八十九样。
很显然,是有人把王家的财宝调了包!
这简直是有史以来从没听说过的奇闻!谁人这么大胆,敢当面偷骗皇帝的宝物?
气急败坏的皇帝命自己最信任的两名大臣阿桂和福长安,放下手头的河工重务,星夜兼程赶往浙江,会同闽浙总督陈辉祖查办此事,严令他们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皇帝推测,大抵是经手的小吏甚至仆从们无知者无畏,一时利欲熏心,做了这惊天大事。
查出来的结果又让皇帝大跌眼镜:见财起意的,不是别人,竟然是堂堂闽浙总督陈辉祖!原来王掸望所搜罗的宝物令陈辉祖垂涎不已。此人平日贪赃枉法之事做得太多,胆子越来越大,对欺骗皇上这样的大罪也视如平常。调包时大大咧咧,竟然忘了修改抄家底册,以致不幸败露。
陈辉祖当然难逃一死。不过皇帝和大臣为了争夺一个犯官的财产,一个急赤白脸,一个形同鼠窃,在中国政治史上留下了难得的荒唐镜头。
六 君臣赌局
按理说,王掸望案这样严重的案子发生在眼前,应该足以惊醒皇帝的盛世迷梦。事实是皇帝仍然浑然不觉。越到老年,皇帝越形成一个心理定势:形势总是大好的,成绩总是主要的,问题总是局部的。他多年经营的江山,是铁打不破的。虽然乾隆晚年连续爆发多起贪污大案,皇帝仍然认为这些不过是一个指头的问题,并且经过发现和处理,就已经解决了。
那么,为什么天下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只有老皇帝视而不见呢?是他老到昏聩了吗?不尽然。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晚年的老皇帝成了彻头彻尾的“洞穴人”。
“长期执政的人容易形成一种‘权力幻觉’……权力成为一个洞穴,而这个权势人物就成为穴居人。他是自己权力的俘虏。他看到的、听到的,都是支撑权力的正面信息,负面的信息都作为错误的信息被清洗掉了。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一个机制,它自动地过滤掉错误的信息,输入正确的信息。在此情况下,这个领袖往往无法正确地看待自己和世界,他甚至都无法对自己的力量形成恰当的符合实际的判断。”(《“倒萨战争”与萨达姆的结局》)
中国的专制者极易成为“洞穴人”。因为他周围聚集着大量以窥测他心思为生的人。即使是最愚蠢的人,也知道谀言比批评更容易入耳。因此,最高权力所有者很容易被大量的正面信息所洗脑。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见到许多官员在掌握权力之前行为做派都很正常,甚至不乏理智精明,而一旦握了重权,马上满面红光而满脑糨糊。
乾隆早年对臣下的欺骗伎俩十分警惕,“难眩以伪”。而到了晚年,他的自信心越来越膨胀,喜谀恶直之弱点逐渐暴露。大臣们自然也就窥测风向,报喜不报忧。对专制者来说,从“精明太过”到“颟顸糊涂”,中间并没有什么鸿沟,只需要心态稍作转变。在大量的“正面报道”的包围下,他对尹壮图这一激烈的“负面报道”产生无比愤怒也就可以理解了。在公布尹壮图奏折的同时,乾隆连篇累牍,从头加以反驳:
尹壮图说天下吏民,多蹙额兴叹。这绝无可能。因为我即位五十五年来,对天下百姓天恩高厚,史无前例。六次普免钱粮,无数次赈济灾民。不惜巨资,修筑海塘河工保卫百姓生命安全。“偏灾赈恤,蠲贷频施,以及修筑河工海塘,捍卫民生,所费何止万万。而普免天下钱粮四次、漕粮二次,为数又不啻数千万万,孚惠闾阎,有加无已。朕历观史册,自胜国以溯汉初,仅有汉文帝赐农民田租之半,史臣已侈为美谈,从未有如我朝普免正供再三再四者。朕爱养黎元,如伤在抱,惟恐一夫不获,施惠犹以为不足,是以宵旰忧劳,勤求民瘼,迨今年逾八秩,犹日孜孜,无事无时不以爱民为念,虽底小康,犹怀大惕,从不肯矜言示惠。”大清天下,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已经达到小康。因此,广大人民对朝廷是感恩戴德的,绝不会有“蹙额兴叹”之情事。
至于尹壮图所说的官场腐败、各地亏空,皇帝认为这也是一叶障目,以偏概全。事实上,如果历史地、全面地、本质地看,当今这个时代,是历史上最清廉的时期。不但超越历代,而且也远优于皇祖皇父时期:“康熙、雍正年间,虽法度严明,吏治整饬,尚不免有明珠、徐乾学、索额图、噶礼、隆科多、年羹尧诸臣窃权交结,鄂尔泰、田文镜、李卫亦尚有三家鼎峙之说。”而乾隆年间,惩贪之严厉前所未有,各地官员凛如冰渊,绝大多数不敢犯法。即使有一二胆大之徒,也马上遇到严惩:“自朕临御以来……其有贪婪不法如王掸望、陈辉祖、国泰、郝硕诸人,一经败露,无不立寘典刑,天下各督抚当此吏治肃清之际,即有不肖之心,亦必默化潜移,岂敢以身试法!夫各督抚……倘谓藉端赔项派累属员,则断断不敢为此……”
因此,目前大清的形势是史上最好,是一片大好而不是小好,而且还会越来越好,好得不能再好。
那么,尹壮图为什么还要闭着眼睛瞎说呢?
在上谕中,皇帝公开分析说,尹壮图此举出自如下卑鄙动机:他自揣学问才干均属平庸,在朝廷不能升为侍郎,外放派不到学政,至于尚书、督抚的职位更难梦想,所以想借此奏折显示才能,或许能侥幸录用,又可借盘查为名,沿途进行恐吓讹诈,希望得到贿赂好处,可以名利兼收,此等居心,岂能逃得了朕的洞察?
打赌还没有见出分晓,皇帝先进行一通人身攻击,其气急败坏之心态袒露无遗。
皇帝更趋气壮地与尹壮图摆下了擂台,要公开较量一场。然而游戏规则却是不公平的。
如果要戳穿“乾隆盛世”的纸糊外衣,办法很简单。暗访一下,形势立判。
尹壮图也是这样想的。
然而皇帝却不给他这个机会。皇帝明确拒绝了尹氏“密往查访”的要求,理由是“无此政体”。
其实,老皇帝虽然不愿意听到任何批评之声,但是他心里也很清楚,当今天下并非没有可议之处。尹壮图所说的吏治废弛,仓库亏空,在某些局部也确实存在。此前的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他就曾经派阿桂、曹文植等到浙省查办过府库亏空案。而云南一省现在亏空100万两,这也是乾隆明确掌握的。如果真的派尹壮图进行暗访,那么难保不查出几处亏空,他的面子往哪里放!
皇帝和尹氏的分歧点并不在于亏空的有无,而在于,皇帝认为,这些现象是局部的、可控的,并不影响大清政治的光荣和伟大。皇帝和尹氏打这个赌,就是为了反击那些恶意唱空大清政局的不和谐声音。因此,采取点小小手腕,也是必须的。所谓“行大事不拘小节”。
因此,皇帝从大局出发,高屋建瓴地做出了一系列相关决策:
第一,拒绝尹氏“密往查访”。非但不允许密查,还规定尹壮图每到一处,朝廷先五百里通知地方官。
第二,在尹氏出发前,发出通谕,给全国官员打一剂预防针,以防大家思维混乱。皇帝在上谕中点明打这个赌的目的,是以尹氏为反面教员,对全国臣民上一次形势教育课,以为无识之徒戒。皇帝说,令尹氏盘查盘查的结果必然是用事实“服其心”。“若所盘查仓库毫无亏缺,则是尹壮图以捕风捉影之谈为沽名钓誉之举,不但诬地方官以贪污之罪,并将天下亿兆民人感戴真诚全为泯没。而朕五十五年以来子惠元元之实政实心,几等于暴敛横征之世。”尹氏的罪恶,因此会大白于天下。
了解中国政治的人都知道,如此盘查,当然什么东西也查不出来。在“大是大非”面前,地方官绝不会有半点含糊。因此,尹壮图还没有出发,这个赌局事实上胜负已定。
但是,形式还不得不走。皇帝谕旨一下,户部侍郎庆成就带着尹壮图上路了。老皇帝因为生气而特别刻薄,在谕旨中还特别说明,庆成是因公出差,一切费用国家报销。尹壮图是自愿前去盘查,自找多事,所以不能给他提供差旅费,一路花费由他自己负责,以示国家大公。
庆成官轿仪仗在前,尹壮图骑着匹骡子孤零零地跟在后面,第一站来到了山西大同。
“检查”的结果当然毫无悬念。地方官员领着两位检查官,一个个打开粮仓银库,一本本打开账目,果然仓库银两“丝毫并不短少”,所储粮食“石数亦届相符”。检查完毕,地方官领着庆成去看石窟,留下尹壮图一个人在旅馆里写汇报材料。
再不知趣的人也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办。老实倔强的尹壮图终于学会说谎了。他用极为认真的语气,详细汇报了检查过程以及结果。然后,他无比沉痛地总结说,自己以道听途说的材料来“冒渎圣听”,实在是丧心病狂,“戆愚”之至。经过皇帝的玉音和事实的双重教育,他深刻认识到自己对大清天下的认识是彻底错误的。山西大同一处如此,自然证明全国处处皆然。当今天下府库充实,自不待言。现在形势已经明朗,因此就不打算耽误皇帝的宝贵时间了,“恳即回京治罪”,让皇帝早些把自己投入大牢,好省下心思来办别的大事。
按理说,事情到此,皇帝已经达到了目的,此事可以告一段落了。然而皇帝并不满意。比赛刚刚开始,尹壮图就应声倒地,显然是用假死来逃避打击。皇帝一定要把尹壮图拉起来,迫使他继续打下去,直到打得他真正心服口服,整得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算解气。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十二月初三,皇帝发布上谕,说尹壮图要求事情就此结束,这是面服心不服,想以“半途而返”的姿态,造成“抗疏铮谏,朕不能容受直言”的假象,他骂尹壮图此举“居心巧诈,殆不可问”!皇帝说,尹氏要回京,我偏不让他回来。因为“一省查无亏缺,恐不足以服其心,尚当前赴山东及直隶正定、保定等处”。一定要让他心服口服后,再定他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