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用深想,明卉也猜到了答案。
皇帝变成这样,一定和身边人脱不了关系。
纪勉首先要调查的,就是皇帝身边的那些人。
所以在没有解除嫌疑之前,那些人是回不到皇帝身边的。
这里的屋子,远非方才的小黑屋可以相提并论,明卉站在廊下,屋内的动静她是一点也听不到,当然,她也不敢贴到门上偷听,这里有这么多飞鱼卫,借她胆子也不敢。
片刻之后,屋门从里面打开,纪勉走了出来,他叫过一名“内侍”,低声交待了几句,内侍转身离去。
纪勉这才对明卉说道:“哪一个?”
这人
其实他一直都知道哪个真哪个假,但是他需要一个理由,一个能将这一切解释清楚的理由。
明卉冲着屋内抬抬下巴:“那个,真的。”
纪勉点点头,对明卉说道:“现在我让人送你出宫,今日之事.”
明卉展颜一笑,朝着纪勉盈盈一拜:“霍门明氏,谢陛下赏赐那么多的药材,还请纪大人代为转达,改日臣妇再递牌子进宫谢恩。”
药材?
纪勉想起丹房里的名贵药材,很多时候,药材也是香材,香材也是药材,所以明卉要说的就是,丹房里的香料,可以用来堵住她的嘴。
纪勉再次感慨,霍誉那个傻憨憨是怎么娶到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小媳妇的。
难怪都说霍誉惧内怕老婆,有个冰雪聪明又牙尖嘴利的媳妇,霍誉能不惧内吗?
一个时辰之后,明卉带着整整两大车的赏赐回到府里,她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小心翼翼,亲手将装着龙涎香的匣子摆进工坊的百宝阁里。
三天之后,浏阳大长公主打发人给明卉递话,皇后身子不好,让她准备一下。
明卉心中一动,皇后身子不好?
皇后才多大,现在也还没有十八岁吧。
联想到那日,她最后和皇帝说的那番话,以及皇帝与纪勉在屋内的秘密谈话,明卉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如果还有一个人,能把那大个香丸分几次让皇帝服下,那么那个人,便是皇后了。
可是皇后为何会这样做?
她尚无子嗣,一旦皇帝死了,她就只能从宗室之中抱个孩子过来,并不是每个太后都有资格垂帘听政,至少这位皇后就不行,她虽出身勋贵,可她那个爹一心向道,差一点就当道士出家了,她娘家也没有其他人能够给她撑腰,在那些皇亲勋贵以及内阁阁老们面前,她连提出要垂帘听政的资格都没有。
她敢提,等着她的就是死,而且死得无声无息。
她能倚仗的只有皇帝,也唯有皇帝,才能给她母仪天下的荣耀,所以她为何要这样做?
几天之后,皇后殡天。
皇帝还在病中,皇后丧仪由太常寺卿主持,宫内则是由年仅十七岁的贤妃娘娘主持,浏阳和岳阳两位大长公主,以及两位在京的亲王妃进宫协助。
明卉连续三天进宫哭丧,和太后丧礼时相比,明卉哭丧已经哭得很有经验了,这要多亏了浏阳大长公主这位便宜婆婆。
丧礼结束,皇后的灵柩送往紫霄宫,待到后陵落成之后方可下葬。
从皇后病重,直到丧礼结束,皇帝皆未露面,民间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甚至很多人私底下都在说,皇帝已经驾崩,皇后是因为皇帝驾崩,大悲之下才香消玉殒的。
也只有这个原因了,否则无法解释风华正茂的皇后为何会撒手人寰。
(本章完)
第646章 就差霍誉了
早哥儿已经接回京城了,看到明卉时,早哥儿一头扎在她的怀里,委屈巴巴地说道:“娘不要早哥儿了。”
明卉的视线模糊了,她的宝贝儿子,竟然以为娘不要他了。
“娘怎么会不要早哥儿呢,早哥儿是要继承娘的衣钵,做花千变大东家的。”明卉在早哥儿的胖脸蛋上恶狠狠地亲了一口。
这个小没良心的,娘不在身边,他居然吃得香睡得香,一身小肥膘,一点也没掉下去。
“娘是不要爹了吗?”早哥儿抬起雾朦朦的小脸,可怜兮兮望着明卉。
他那个爹,他还挺喜欢的,如果娘不要爹了,他能不能把爹捡回来呢。
“要,怎么不要,娘连新衣裳都做好了,就等着他回来,娘要穿给他看!”
皇后殡天,文武百官及其家眷,以及全国百姓,素服三日,三日后便除服了。
因此,明卉做了很多颜色鲜亮的衣裳,因为前世养成的习惯,这一世她对穿衣打扮并不热衷,衣着也是偏素淡的,可是这一次,她一改往日的习惯,缝的都是鲜艳的衣裳,比她刚嫁过来当新媳妇时还要喜庆。
她不但缝了新衣裳,还打了新首饰,就连卧房的幔帐和被褥,也全都准备了崭新的大红色。
她已经准备好了,就差一个霍保住了。
而在东海之上的那座岛上,霍誉正在浴血奋战,他是十一爷挑选保护蔡九峰的,他不辱使命,短短三天,他便手刃了几十人,而现在,他终于要支撑不住了。
他倒在地上,一只脚狠狠踢在他的身上,他没有动,他已经没有力气了。
那人哈哈一笑:“冯保住,你真是难得一遇的好狗,听话的好狗!”
下一刻,冯保住被远远踢开,十一爷带着他的人走了进去。
这三天来,冯保住在岛上奋力保护蔡九峰,而十一爷,则在小岛四周设下埋伏,他与倭国大将军合作,将老大的人和船杀得片甲不留,那几个跟随老大的兄弟,要么死了,要么被俘,最可笑的就是老五和老十五,还有老十七老十九这几个跳梁小丑,竟然趁着他和老大打得不可开交,悄悄摸上岛来,想要坐收渔翁之利。
可他们太菜了,连冯保住这一关也过不去。
至于冯保住,十一爷冷冷一笑,他现在已经可以肯定,这小子是吕迁那条老狗的人。
就和媚儿那个臭女人一样,都是吕老狗安插过来的。
想到被他掐死的媚儿,十一爷有些不舍,那真是个合他心意的女人,可惜没安好心,居然想用香控制他,让他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刚开始他确实上当了,但他很快便反应过来,将计就计,果然,现在占了上风的人是他,也只能是他。
十一爷终于走进了那间屋子,可他却怔住了。
他看到了那堵铁墙,老头子竟然给自己准备了一间精铁打造的屋子!
铁屋之内,蔡九峰已经奄奄一息,没有血葫芦了,一个也没有了。
阿宝割破手指,想把鲜血喂进他的嘴里。
蔡九峰笑着把他的手推开:“你的血不行,你太老了,这血对我没有用。”
阿宝跪伏在地上,泪水落在冰冷的地板上,就如他现在的心情。
蔡九峰伸出枯瘦的手,轻轻抚上阿宝花白的头发:“阿宝啊,阿宝啊,没想到最后陪在我身边的人会是你啊。”
阿宝呜咽:“这是阿宝的福份,阿宝求了一辈子,终于求到了。”
“阿宝,你是个痴人啊,既然如此,那你为何要给我下蛊呢?”
蔡九峰的声音温暖如春日微风,阿宝却猛地抬起头来,不可置信地瞪着他。
蔡九峰微微一笑:“阿宝,我知道是你,你在我身上下了母蛊,在我儿子身上下了子蛊,让他变成血葫芦,阿宝,你既然这样做了,为何不肯逃走,还要陪我一辈子呢?”
阿宝双唇颤抖,好半天才迸出几个字来:“您,您,您是何时,何时知道的?”
“初时不知道,这么多年了,想着想着也就知道了,除了你,不会是别人了。”
蔡九峰笑着摇摇头:“阿宝,我要死了,你肯定也不会独活下去,你让我做个明白鬼,告诉我,你为何会这样做?我查过你,可是能查到的,却也只是你让我查到的那些。”
阿宝泪眼模糊,五十二年的相依相伴,他和这个人早已血浓于水。
“我,我,我的父亲姓仲,他叫仲大志.”
蔡九峰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仲大志,当年汪老太爷的拜把子兄弟,当时他们兄弟三人义结金兰,之后,为了利益,兄弟相残,汪老太爷和另一个叫许阿生的,一起屠了仲大志满门,就连仲大志襁褓里的小儿子也没有放过。
而若干年后,许阿生又杀了汪老太爷的长子,最后许阿生被汪老太爷设下圈套诛杀。
而仲大志和他的家人流的血,早就被海水冲刷得一干二净,恐怕就连汪老太爷,生前也已经把他们忘记了。
“你是仲大志的儿子?最小的那个?不是死了吗?”蔡九峰问道。
“我家忠仆用自己的儿子将我换下,我,我苟活了下来。”
阿宝握紧拳头,他的确是被拾荒老汉收养,可那位并非真正的拾荒老汉,而是苗寨巫医,当时苗寨的几大部落交战,那名巫医所在的部落战败,几乎全军覆灭,巫医侥幸逃出,他也身负重伤,为了逃过追杀,他四处躲藏,阴差阳错捡到了阿宝。
阿宝稍大一些,便跟着巫医学习蛊术,而当年的忠仆也想方设法找到了他,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从此之后,仇恨的种子便深深埋在了心底。
老巫医死后,阿宝便投靠了蔡九峰,他什么都没有,只有悄悄藏起的两只蛊虫。
他跟着蔡九峰,却迟迟没有动手,直到那一次,他听到蔡九峰对儿子说起当年汪家的发家史,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不久之后,阿宝便在蔡九峰和他的儿子身上分别下蛊,之后便是四十年。
开始时他没有离开,是想亲眼看到蔡九峰断子绝孙,生不如死;后来他真的看到了,他看到蔡九峰从人变成了嗜血的魔鬼,可他却依然没有离开。
因为蔡九峰救了他。
有一次,他们遇上了红毛人的火炮,伤亡惨重,一队红毛人登上他们的船,千钧一发的关头,蔡九峰这个主子,硬生生替阿宝这个奴才挡了一刀。
因为这一刀,阿宝便留在了蔡九峰身边,直到此时此刻。
蔡九峰叹了口气,轻拍阿宝的脑袋:“傻阿宝,笨阿宝,你报仇了,却不走,就为了那一刀,你在我身边浪费了一辈子,你去苗疆,就不定也能做个巫医,唉,傻啊!”
(本章完)
第647章 报应
“烧,点火,快点,点火!”
外面传来十一爷嘶吼的声音,蔡九峰笑着摇头,笨蛋啊,他已经是马上要死的人了,那个笨蛋居然还想点火逼他出去。
“阿宝,时辰到了,咱们上路吧。”
阿宝叹了口气:“若是能找到那个孩子”
“不提了,天意,都是天意,以前我不信,现在我不得不信了,这都是因果,老天不想让我活下去了,所以那个孩子.算了!”
蔡九峰话音未落,只听砰的一声,声音却不是来自铁墙,而是地下。
蔡九峰一怔,这座铁屋是有暗道的,暗道就在地上,只是现在,他不想用了而已。
又是砰的一声,阿宝迟疑地看向蔡九峰,等着他的吩咐。
蔡九峰想要坐起来,可是他已经没有了力气,只能吃力地点点头,示意阿宝打开暗道的入口。
阿宝得了吩咐,从地上爬起来,将另一端的波斯地毯卷起来,他搬动机括,将入口慢慢打开,那是一个只容一人进出的方形洞口,从这里下去,会有三条路,一条通向椰林附近的礁洞,另一条则在小山下的一个废弃石屋里,还有一个,就在这处房子外面的大树下面。
一个人从洞里钻了出来,他鼻青脸肿,已经看不出原本的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