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鸿轩料定沈清容会来救。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个他素来不屑一顾的仆从,居然赶在沈清容出手之前,对着剑光迎了上来。
剑端一偏,横穿过了扶松的左肩。就在这一刻,姜鸿轩的胸腹中骤然传来剧痛。
“你——!”
他难以置信地睁大眼。
扶松手里握着短剑,毫不留情地捅向了姜鸿轩。
他的左肩在流血,神色变也未变,眼底却有恨意迸发。
——是他害了沈家。
他也恨。
他没有太多苦大仇深的背景,他只是一个仆人,是万千流离失所百姓中的一个。但扶松知道,在自己年幼流落街头时,是沈家收留了他。
沈家从未拿他当外人,教他习武,教他礼仪,甚至还教他认字。
这个仇,他也想报。
“扶松!”
看两人相互退开,沈清容赶紧扶住他,替他压住伤处。血从沈清容的指尖渗出,很快染透了袖口。扶松咳了一声,语气虚弱却平静,“我没事的,少爷。”
“你别说话,你......扶松!”
眼看着他晕过去,沈清容连忙撕碎衣摆替他包扎伤处。姜鸿轩捂着胸腹跌在地上,边咳嗽边冷笑,“好一出主仆情深。”
“你闭嘴!”
沈清容最容不得别人伤害自己的朋友,提剑正欲杀了姜鸿轩,暗道中却传来蛮人的话音。
“石门攻破了,快去帮殿下!”
“里面只有两个人,逃不掉的。杀了沈贼,我们就能夺到军械,北蛮一统有望了!”
“殿下——!”
那群蛮人竟先一步闯入暗道之中,摆出迎敌架势。明晃晃的刀尖和弓箭蓄势待发,齐齐指向沈清容。
“放下剑,你们逃不掉了!”
看沈清容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姜鸿轩任由鲜血滚出唇边,不住长笑,“天锋军......哈哈哈,没有军械、人数凋敝还负隅顽抗的天锋军,和折了牙齿的老虎有什么区别!”
“沈清容,你明白了吗?就算你今天杀了我,也敌不过这么多蛮人,赢的人也终究是我!”
“......为什么?”
沈清容的眼睛已被仇恨填满,赤红无比。他吸着冷气,剑尖在发抖,“你的母妃,她也是大邺人!”
“哈哈哈哈哈......那又如何呢?”
姜鸿轩欣赏着他眼中愤怒,享受着这人崩溃带来的满足与欢愉,“你以为我做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我自己吗?”
“我登基,是为了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时代——一个天下一统、大邺与北蛮和平共处的时代!可怜你们这些蝼蚁的眼里只有立场,压根不能体会到我的苦心!”
他又笑了许久,一边笑一边咳,到最后才擦去唇边的血迹,稍微正色了些。
“沈清容,你知道我这个蛮人,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吗?”
*
时间倒退到三十五年前。
寒蝉啼鸣,微风不止,这是个平平无奇的夏日。
随着孩童的啼哭,府中的寂静被打破。接生的嬷嬷满脸欣喜,“是个小少爷!”
聚集在屋外的人齐齐松了口气。可就在所有人都在祝贺之时,孟棠吟颤抖着抓住自己最信任的婢女,“你快......将最烈的毒呈来。”
婢女大惊,“小姐您不可寻此短见啊!”
“快些!”
那婢女是孟棠吟出嫁之时,从孟家一并跟来的,这么多年过去,私下里仍唤她“小姐”,把她当做当年那个才华横溢的少女。听了孟棠吟的吩咐,她瞒着人快步取来了毒,等仆从都散后,孟棠吟割破孩子的指尖,滴血入毒中。
——毒没有消。
她最害怕的事情发生了。
孟老爷曾任燕阳县令,举家迁于北疆,孟棠吟也因此爱上了一个蛮人。
后来孟老爷升迁,又为了升职,将她嫁给了鸿熹做侧妃。
彼时鸿熹还是个宁王,她一腔才华备受冷落,心如死灰地居于府中,一晃便是三年。
二人各奔东西,本该相安无事。
直到北蛮朝贡之时,她在使团之中看见了熟悉的面容。
——他竟然是北蛮世子。
那时北蛮内斗纷繁,大邺有意打压北蛮,礼部官员对他们的态度并不好。眼瞧着两方要擦出火花,孟棠吟念及旧情,帮了一把。
由此死灰复燃,一发不可收拾。
因她帮王府处理好了北蛮使团之事,鸿熹重新青睐起被冷落多年的她。
于是北蛮世子走后,孟棠吟怀孕了。
她很害怕。
她也不清楚这个孩子是谁的。
她知道大邺皇室血脉极易辨认。最安全的办法,是不动声色毁掉这个孩子。
谁能想到孟家陡生变故。
她的父亲和兄长,都跪着哭着求她保下这个孩子,起码能让宁王看在孩子的份上帮孟家一把。孟棠吟没办法,拿这个孩子下了赌。
——上天没有眷顾,她满盘皆输。
她去哀求一个交情深厚的医者,医者叹道:“虽说血脉有异,但不到万不得已,圣上也不会滴血认亲的。你若真的害怕,还有一个方法可以救你们母子。”
那方法是换骨。
把大邺皇子的骨血,与姜鸿轩的骨血进行调换。
恰巧姜鸿轩长大后不久,宁王府的三少爷生命垂危。医者立马与孟棠吟商议,伪装成姜鸿轩也命不久矣的模样,找个由头进行换骨。
那时候,姜鸿轩还很小。
他不明白为什么娘亲不让自己出去玩,也不明白为什么娘亲要让自己装病。
但他知道娘亲是为了他好,他听话地躺下。
——然后是抽筋扒皮般的痛苦。
换骨的手术并不成熟,稍有不慎便会危及性命、满盘皆输。那种疼痛,连麻沸散也抑制不了。
他被疼得哭哑了,几度昏厥过去。一睁开眼,便见娘亲在面前低啜,“轩儿,你要忍住,不然我们就活不下去了。”
不过是六七岁的年纪。
他受了断骨之疼。
受了割肉之痛。
麻沸散不管用,他生生扛下来的。
姜鸿轩一度以为自己真的得了绝症。直到他长大,他替鸿熹夺位,他废了一只眼睛,他知道了这件事。
但当昭妃寻出白绫,想要自尽谢罪时,他把这个相依为命的女人救了下来。
姜鸿轩拿出这辈子所有的温柔道:“母妃,我只有你了,你要活下去。”
“你只是想让我活下去,但你看,哪怕我替父皇谋逆,哪怕我为他废了一只眼睛,只要皇兄登基,我面前还是死路一条。”
“错的不是你,是这个时代。”
第111章 .歧途姜鸿轩,你懂什么叫和平吗?……
他没有宽恕任何人,唯独宽恕了自己的母亲,宽恕了这个伟大又渺小的女人。
因为他不同寻常的经历,姜鸿轩开始怀疑自己看到的一切。
比如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人类要划分敌我,互相厮杀。
大邺每次攻打北蛮之前,总会添油加醋将北蛮描绘得多么十恶不赦。姜鸿轩每次都静静地听着,冷笑着想:“万一他们转世投胎成了蛮人,还会承认这句话吗?”
直到战火波及了他,有几个敌对的妃子说他是蛮人。
姜鸿轩差点被打死时,昭妃跪着请求道:“陛下若不信,就让轩儿滴血认亲。”
这件事情十分冒险。
换骨之术并非完美,姜鸿轩在自己身上割了不下一千次,有五百次能融掉毒物,另外五百次,毒物毫无反应。
他后脊被抽得血肉模糊,似乎牵扯到了伤处。但他连哼也没哼一声,认真地看着那群御医找出了天下最毒的毒药,将他的血滴了进去。
有一半的可能,他会活下去。
另一半的可能,他会作为一个“孽种”,连同他的母亲和家族,一起消失在天地之间。
他怕吗?
可能是怕了的。
但仔细一想,又有什么怕的呢?
剥皮换骨的鬼门关他都走过,再看生死,无非是又疼一遭罢了。
这一次,上天垂怜了姜鸿轩。
血珠滴进去后,毒药散了——他是皇子。
鸿熹帝于是大怒,刀尖对准了那些指责他为蛮人的妃嫔,“你们这是在祸害皇室血脉!妇人之心,怎可如此恶毒!”
姜鸿轩觉得不够。他将那群妃嫔的家族扒了个底朝天,找人一一进谏,借鸿熹帝的愤怒血洗后宫。
先是妃嫔。
再是权臣。
最后他踩在无数人的鲜血之上,笑吟吟地对昭妃轻道:“母妃,我们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