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似大部分囚犯那样彷徨不甘,眼底永远淡然无谓,也不惶恐将来出去后苦难是否难以承受,都不重要了,含笑对上天上红日,其实最该感谢的是乐舒,只有她能给她这一份安心,不必过于担忧父母无人照顾。
重案组全组成员连续两天的大力搜捕,终于是把人从某个废品回收站给找出来了,顾何夕亲自审讯,招了个底朝天。
“乐舒你带时辛明天去通知这些家属,燕子,张中华现在出发这三个地方,把孩子都找回来……”
乐舒本想说她愿意出差去接孩子们,哪知顾何夕好似早有预料,直接抢话:“知道你想说什么,乐舒,工作是很重要,但也请你多顾虑一下家庭,别看庞煜嘴上不跟你计较就真当他不介意,咱组里又不是没人了,要你怀着孩子还成天到处跑,这件案子结完后,你就一直待在岗位处理一些简单公务,直到孩子出世。”
“是!”某女惭愧的笑笑,刚才真把怀孕这事给忘了,职业病,没办法。
“呵,回去了记得多关心关心人家,做咱们这类人的家属,就没不受委屈的,两天没回家,他肯定担心坏了,别空手回去。”拍拍下属的后背,转身忙工作去了。
乐舒听后立马就开始想要送庞煜点什么,怕影响她的工作,两天庞煜都忍着没给她发信息,只发过一个邮件,让她多注意安全,顾何夕的意思她哪能不明白?人家既然能无怨无悔的支持着她,那在家里,自己就无权跟他闹脾气,哪怕他真要无理取闹,也必须无条件包容。
其实还好啦,庞煜挺明事理的,就是某些问题不爱跟她摊开来讲,她又没功夫去揣测,矛盾自然而然便生成了,可他气到忍无可忍时,会往她娘家跑,享受一把被父母全方位呵护的待遇,气也就消了。
夫妻间没有十全十美,少不得磕磕碰碰,只要都有心把家庭一直维护下去,再大矛盾都能迎刃而解。
走出警局时,已经夜间十点,拿着车钥匙刚要往停车场去,就看到门口停着一辆再熟悉不过的商务车,奇怪,她没提前通知他案子已经结了啊,难道是顾何夕?一定是他,咋办?礼物还没买呢,抓抓后,挎着包上前坐进副驾驶,两天不见,更帅了:“你消息还真灵通。”
庞煜赶忙把刚点燃没多久的香烟熄灭,又将车窗开到最大通风,剑眉舒展,抬手拉过爱人额头贴额头蹭了几下,碍于口中烟味没完全散去,只蜻蜓点水一个轻吻:“累吗?”
“还行,每晚都有好好睡觉。”在车里睡不也是睡么?顾队要求两天内必须破案,别说回家休息,吃饭眼睛都没闲着。
“我想他们也不会让你跟着熬夜。”某男挑挑眉,把车子开上主道,乐舒那帮同事都是过命的交情,确实少了很多忧虑,他们对乐舒的关心不比他少,想到什么,道:“对了,二叔那边搞店庆,说你这个案子完了就带着同事们过去吃饭吧,给你们打一折。”
“切,我还不了解他吗?是想帮我笼络下人心,可那地方实在不适合大伙常去,上次那一顿饭,我都问过了,正常消费十多万,我是无所谓,但他们不这么想,总是白吃白喝,他们不见得开心,你们别为这事操心了,以前咋样,以后还咋样。”她比谁都希望有福同享,问题是人家得愿意接受才行。
庞煜明白地点点头:“老人家想法很简单,希望他们平时能多照顾照顾你,既然不愿意,我们也不强迫。”
乐舒得意仰头,很是优越:“我和他们之间的感情是无法用金钱物质去衡量的,就算我啥也没有,他们依旧会为我出生入死,我也是。”
“好像谁没点肝胆相照的朋友一样。”庞煜好气又好笑。
某女耸肩,伸手戳戳他的脸颊:“是是是,就你最棒,说吧,想要什么礼物?今天必须得满足下我家这条胖鱼!”
礼物啊……应该是两天没归家,心里觉得过意不起,所以想弥补讨好下他,这个咱不能回绝,想了半天,发现他啥都不缺,忽然眼前一亮,趁着等红灯的功夫,倾身暧昧耳语:“礼物就算了,像上次那样……”
乐舒越听,脸色越红,咬咬牙将人狠狠推回去,斥责道:“越来越不正经了,开你的车吧!”
“这怎么叫不正经呢?”某男佯装愠怒,愁眉不展:“丈夫欲求不满都是做妻子的责任!”这个乐舒脸皮太薄了,就那天把他接回家后好好犒劳了一番,后面都不愿让他继续体会体会,那种感觉,真比直接那啥还要新鲜刺激。
“那你也不能在这里说啊,行行行,咱先换个话题,总之今天你开心最重要。”衣冠禽兽,刚认识那会儿,拉她的手都会面红耳赤,现在可好,什么下流的话都说得出来,还脸不红气不喘,没羞没臊。
得到允诺,庞煜也就不得寸进尺了,满心欢喜往家赶。
次日。
“先生,太太,有客人来了!”
四婶站在楼梯中冲更衣室大喊。
宽敞更衣室内,一身休闲服的乐舒正帮庞煜打领带,闻言回应了声就赶忙催促:“估计是文娟和谭越来了,刘阿姨今天预备去见文娟的妈妈,你看你能抽出时间不?”他和谭越关系那么好,当初去向自己家人提亲时,谭越都有跟着,那庞煜今天也不可缺席。
而且庞煜都没见过文娟的母亲,老人家状态不太好,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她和白棉倒是去探望过几次。
庞煜一听,开始沉思行程,于是推开乐舒捧着西装的手:“除了十点有个会,没啥要紧事,换件外套吧,回头一起去!”
“好!”取来一件没那么严肃的深色风衣为丈夫穿上,刚住过来时,更衣间里清一色全是西装,古板又单调,还是她亲自到商场为他选了一堆休闲舒适的服装,就庞煜这种身型,穿什么都好看。
连他自己都觉得偶尔换个风格,心情都会为之改变,从那以后,他穿着上,都甩给她来打理了。
选了款配套的手表和领带夹,一切准备妥当,两口子手拉手走出房门,到了楼梯口才松开,果然客厅正坐着两位好友,乐舒率先开口:“你们怎么来这么早?”
夏文娟眼睛眯了眯,望着款款下楼的两人羡慕不已,郎才女貌,相敬如宾,哪怕董事长的表情与往年一成不变,可眼神却时刻流露着温柔,初见乐舒时,只觉得严肃疏离,做事风风火火,轻易不敢上去嬉皮笑脸,而现在,竟也生了些女儿家的娇态。
都是被爱滋润着的人啊。
听说不久前两人还闹别扭,冷战来着,啧啧啧,如不是亲耳所闻,打死她都不信董事长会跟耍性子跑媳妇儿娘家去,还是非得女方去接才肯回来那种。
“气色不错嘛!”接过乐舒伸来的手,邪笑打趣。
乐舒哪能不明白她的意思?别有深意瞄了眼旁边的谭越,倾身附耳:“彼此彼此!”小样,自己脸上都开出花了,还有心思调侃别人。
连庞煜看向谭越的表情都透着点意味不明的深意,显然并不知他俩是如何走到一起的,却不想多问,也没兴趣等对方自个儿交代,只要他俩是真心相爱,他都大力支持,二人秉性也甚为了解,都不是那种莽撞冲动的人。
谭越被庞煜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若换个女人还好,夏文娟的话,真心挺尴尬的,认识了那么久,吵吵闹闹,相互算计,偶尔还会在阿煜面前彼此贬低,谁知道就这么两个水火不容的人居然走到一起了,能不尴尬吗?下意识掏出香烟给庞煜扔过去一根,自个儿也正打开打火机,刚要点燃……
庞煜眉头瞬时深皱,淡淡警告:“别在我家抽烟。”末了睨了跟夏文娟不知谈什么的乐舒一眼,再次盯住火点了一半的好友。
“噢!”谭越后知后觉拉长尾音,乖乖把烟熄灭,摇头晃脑:“哎,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学这玩意儿!”
某庞翘了翘嘴角,对此,深有体会,烟瘾他是有的,虽说不大,可也早成习惯,戒是戒不掉了,尽量少抽吧,好在乐舒不是那种铁面阎罗,一上来就逼迫他杜绝烟草,她那话,这种不良习惯需要靠他自觉克制,实在戒不掉,就到外面去抽。
孕妇闻不了这玩玩意儿。
因此在家时,他都是到阳台解决的。
而且以后在孩子面前也不能像以前那么随性了。
“我俩决定结婚了。”谭越开门见山。
庞煜挑起浓眉:“嗯,我没意见,说来也惭愧。”视线转到夏文娟脸上:“认识这么久,还没去看望过夏秘书的母亲,老人家最近身体还好吧?”
夏文娟笑笑:“最近听说我谈恋爱了,感觉精神上所有好转。”
“你去看过她吗?”庞煜问谭越。
“那个……”谭越搔头,还真没,也就远远看过几眼。
见庞煜又皱眉,夏文娟赶紧解释:“我妈以前受过刺激,医生说情绪上不能再大起大落,所以我没让他去,前几天才告诉我妈有关他的事,我妈听后很高兴,一直嚷嚷着要见见他,这不今天就想带他去了,又怕只他一人去的话,会紧张,所以想请乐舒陪着。”
“行啊,我陪你们去看阿姨,但是刘阿姨是不是也要去?”乐舒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谭越耸肩,有点无奈:“我昨天才跟我妈说了我俩的事,她一听是文娟,当即就恨不得闯文娟住处去,还说怕夜长梦多,非要趁着今天见面的机会谈结婚的事,呵呵,我妈那人你们也知道,想我结婚想得头发都白了。”
“今早阿姨就去找过我了,咳!”夏文娟若有若无地拉高衣袖,露出腕上的一只金手镯,脸颊通红:“是谭越奶奶传给她的。”
最后一句声音很小,只够乐舒听到,乐舒抓住文娟的手唏嘘:“刘阿姨这也太心急了,是怕你出尔反尔呢,文娟,看来她真心喜欢你。”以前就见刘爱云一只带着这个镯子。
这无关价值,意义最重要。
已经认定文娟是她家儿媳了。
“可不是吗?我妈现在一看到我就问她的事,文娟现在住哪里啊?文娟有没有吃饭啊?文娟什么时候过来看我啊……都不知道谁才是她的亲儿子了。”谭越故作吃味的抱怨。
夏文娟得意仰头:“以前她对我就不错,你忘了?去年她还说你要是有我一半的懂事,她就啥都不用愁了。”
谭越不似往常一样去对呛,而是用手揉揉小丫头后脑,无限包容:“是是是,你这么优秀,她哪能不喜爱?哎,看来我们谭家的男人是别想翻身了,几代人,全是女人当家。”
“就你这种败……花钱没计划的人,我要再不管着点,日子还能过吗?”秀眉高抬。
“所以工资卡都交给你了嘛!”
乐舒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了庞煜身边,就那么一起静静看着那俩货上演打情骂俏的戏码,时而会心的相互对视一眼,看来这夏文娟是真爱上谭越了,虽然还是改不了口头禅,但在外面,也会尽可能为对方留面子。
“太太,早餐已经备好,您看……?”
正当二人谈的正欢时,四婶在围裙上擦着手站旁边询问乐舒。
“那先吃饭,走走走,一会吃完了庞煜和谭越先去公司开会,文娟你跟我一起去给阿姨挑选些礼物。”这是庞煜第一次见文娟的母亲,总不能空着手去吧?
夏文娟也不推辞,甚至还盘算着待会儿怎么狠狠宰乐舒家一顿,谁叫董事长那么豪?
一桌四人,情同手足,并无拘谨一说,全当是到自己家一样,有说有笑,考虑到乐舒并不懂生意场上的道道,因此聊的也是些生活上的事,气氛相当融洽。
“白棉?你怎么来了?”
当乐舒跟夏文娟走到车库时,就看到白棉早早等候在车旁,夏文娟率先惊讶问出。
不等白棉解说,乐舒便不满唠叨:“你来了怎么不上去?我们刚一起吃完饭下来,你吃早饭了吗?”
“我也刚到,方才已经和庞煜打过招呼了,说你们马上下来,就在这里等了。”后又看向文娟,灿笑:“云棠昨天去G市谈事了,我一个人在家也无聊,刚好和你们一起去看看你妈妈,另外特来恭喜文娟你跟谭越终于修成正果,送给你。”双手奉上精致纸袋。
夏文娟一看纸袋上的商标,顿时眼前一亮,到手就迫不及待的打开,果然是云氏新出的那款水晶项链:“哇,白棉,你真弄了一副给我啊,谢谢谢谢,我很喜欢!”铂金链子光华润泽,并没什么特色,只是吊坠着一颗深蓝水晶着实漂亮,水滴状,被简便花纹紧扣其中,在云氏珠宝,这条项链价值平平。
可却非谁都能拥有,因为仅发行了百副,广告刚打出来,就被人预定一空,当时还心痛了好久呢。
白棉捏了夏文娟的脸颊一把:“我也觉得它很符合你的气质,你们是要去哪里?”不是中午才过去么?
“买点礼物,走吧,一起去。”乐舒拉拉白棉,一起坐到后座,驾驶位让给了夏文娟。
白棉恍悟,对哦,她只顾着想给夏文娟送什么,这么正式的场合,她哪能不给夏妈妈带礼品?还是乐舒考虑周到。
夏文娟瞥一眼后排两个孕妇,倍感压力,乖乖,这要是不慎出个意外,她十辈子也赔不起,小心翼翼倒车,小心翼翼上路,尽量把车速放慢,就白棉和乐舒肚子那两个小东西,谁碰谁倒霉。
别看董事长平时表现得跟平常无异,其实哪次乐舒出警时他不是独自坐办公室忧心忧肺?动不动就走神,一些不知情的人还说董事长冷血,居然一点都看不出他担心孩子,呵呵,大多数父亲对孩子的爱都不是靠嘴来说的。
云棠可能是失去过一个孩子的缘故,担心要明显得多,一旦白棉不在他身边,肯定电话不断,对于那些小妹妹来说,全是群奔三大叔,能不渴望当爹么?
所以每次和这俩货聚会时,她都分外谨慎,不该她们吃的,绝对不让吃,不该她们碰的,也绝不让碰,人是相互的,相信哪天她怀孕了,她们也会这样保护着她。
“妈,这是……”
龙江宴,某个最高档的包房内,一群人聚首,没给夏文娟一一介绍完的机会,刘爱云就拉着丈夫上前一步,握住精神头儿还算正常的夏妈妈自我介绍:“翠霞你好,我是刘爱云,谭越的妈妈,这是我的丈夫谭忠,以前就很喜欢文娟这孩子,懂事精明,上进积极,还想着啥时候干脆收她走个干闺女来着,却不知道你们家具体情况,听说你身体不太好,可我看着妹子神采奕奕的,没啥问题了吧?”
夏妈妈今天特别打扮了一番,年龄上小了刘爱云许多,但给人的感觉却有六十好几,发髻斑白,皮肤粗糙缺乏光泽,眼神不再飘忽不定,难以聚焦。而是笑意盎然,矍铄清明,完全看不出过去许多年都是在心理辅导师帮助下过日子的人,听到刘爱云最后那句,顿了一秒,眼底划过担忧。
女儿能找到这么个好人家,她真的很高兴,算是丈夫离世后,唯一一块心病了,若再因自己耽误了孩子,她死都无法瞑目,可要怎么回答?其实她有没有病,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反正所有人都说她有病:“现在好多了。”
“妈,怎么说话呢?”谭越拧眉轻轻顶了下母亲的后背。
刘爱云也察觉到未来亲家母脸色不对劲,暗骂一声,都怪她今日欣喜过头,说话都开始语无伦次,她是真喜欢夏文娟这丫头,那股子韧劲儿像极了当年的自己,做事有条不紊,计划性强,学历高,有想法有前途,比自家儿子不知强了多少倍,就因为太优秀,她从没幻想过她能和臭小子凑一对,否则早张罗起来了。
加上不孝子年过三十还吊儿郎当,没个正形,盼当奶奶盼得头发都白了,没想到这小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居然要和文娟结婚,她能不激动吗?这个儿媳妇好啊,都决定娶回家后好好供着了,决不让她离开谭家:“哦……看我,翠霞我是太高兴了,真的,我们谭家能娶到文娟,肯定是各位老祖宗的保佑,你别多心,我只是单纯的担心你的身体,毕竟以后我们都一家人了,妹子,你一定要保重好自己,以后不管什么事,都要和我们说。”
夏妈妈松了口气,赶紧招呼大伙入座:“我也很高兴她能嫁给你们这么个好人家,快坐下来说,这位……?”望向庞煜等人。
“妈,这就是我们的董事长,乐舒的老公。”夏文娟边扶着母亲入座边介绍。
乐舒和白棉夏妈妈是见过的,这段日子也因为她们俩,她都不想再见那个心理医生了,心情一好,很多积压在心中的阴影也逐渐散去,现在女儿要结婚,还是当年丈夫时常提及的谭家,可谓喜上添喜,反正她觉得她以后都会和正常人没啥区别,起身握住庞煜伸来的手万分感激:“谢谢你重用我们文娟,也是我以前身体不允许,否则早就去当面道谢了,如果不是你,我那两个侄儿恐怕也没现在的成就!”
“阿姨严重了,文娟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靠她自己的能力所得,如今我们公司还真不能没有她。”庞煜客气回应。
乐舒咂舌,庞煜其实也挺尊老的,从来都是夏秘书夏秘书,今天却肯和她一样叫文娟了。
后面一顿饭吃得也算轻快,夏妈妈笨嘴拙舌,可刘爱云能言会道,谈得还是夏妈妈感兴趣的一些往事,什么当年有过一面之缘,当年发生过的一些有趣的新闻,夏妈妈早就跟不上社会的进步,很多想法全停留在过去,刘爱云察言观色的本领,人人无不唏嘘,和夏妈妈谈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对了,妹子,你也别一个人住那边了,搬我家来吧,他爹每天不务正业,在家做全职煮夫,过去后你啥都不用做,跟我一起安享晚年即可,刚好咋俩也有个伴,我这退休后,一天天也没正事,就当相互有个照应,你看行吗?”刘爱云说完就给未来亲家夹了一块自认为味道还行的美味。
夏妈妈闻言,为难地看向自家女儿,不是她想,而是怕不方便,毕竟她一个寡妇,去和刘爱云两口子住一起,不太好吧?
刘爱云似猜到了什么,很是无所谓:“就这么决定了,我家房子大,里面人也多,以前给我爸开车的司机一家,还有和我打小一起长大的田凤,她丈夫死后,就全都住我家呢,你去了,刚好和我们做个伴,至于他爹,你不用理会他。”
司家两口子,还有个年龄相仿的发小,如此一来,夏妈妈的顾虑消了,但还是想征求一下闺女的意见。
“去吧,妈,你一个人住家里,我们也不放心。”夏文娟拍拍母亲的手背,她求之不得呢,谭越早就和她聊过,婚后不愿跟老人住一起,要和乐舒庞煜一样搬出去住,这并非不孝顺,而是代沟懂不懂?年轻人都追求自由,有老人在,恐怕干啥都不方便,也会吵到他们。
夏妈妈立马点头:“好,那就麻烦刘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