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书景度完婚假,重新回来指导十五局工作。因为一些项目上的事,陆问君跟他一道吃了顿饭。
这人大概是被新婚的温存蜜意泡久了,争强好胜的性格、身上的狠劲儿,都变得柔和了一些。
聊完正事,问陆问君:“听说你最近跟沈沣斗得你死我活?”
“他没死我也还活着,你结了趟婚,变得挺八婆。”陆问君呛他还是不留情。
闻书景懒散地坐在椅子上抽烟,嘴边笑意意味深长:“拿我撒什么气。人回来大半年,旧情没叙,关系还变得这么僵,看来陆总这魅力,是比不上当年了。”
陆问君拿了支烟,点上却又没了抽的兴趣,就那么捏着,看它慢慢燃烧,火光红了又灭,变成一截灰烬。
“你想叙就叙去,拿我当什么幌子。对他这么执着,没他跟你抢,这婚结得不够滋味?”
“我是好意关心。”
“收回去,”陆问君靠着椅子,觉得没趣,眉眼间冷艳极了,“你的好意没根筷子值钱。”
“你不领就算了。不过,问君——”闻书景把烟蒂在烟灰缸里压了压,摊开手,“你看,你们两个之间的问题,一点不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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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金大道北延线项目进入建设期,陆问君中午去了趟施工地,回程经过北郊某地,忽然说:“在这里停车吧。”
“这里?”邱杨意外。
陆问君不答,他依言把车靠边停下,她下车从车前绕过来。
枯树成排,天灰蒙蒙的,她站在猎猎作响的风里:“你先回去,我去个地方。”
陆问君大学时负责的公益项目,就在北郊城镇。
这里山多树多,未经开发的风景保留着城市没有的原野和星空。
道路两侧座落不少房屋,陆问君对这里的路很熟悉,沿着平整公路径直开到一个地方。下车,然后顺着一道小路往上走。
到一处开阔向阳的山坡,那里有座青石板墓碑,静静伫立在枯黄草地上,碑上覆着一层灰尘。
这是沈沣父亲埋葬的地方。
陆问君和他关系不错,准确来说,沈爸爸救过她。
当年她跟着施工队来到这里,常驻施工地。有天闲着,爬上附近一座林木茂盛的山头。彼时刚下过雨,泥土松软,虽然足够小心,还是不慎失足,从一处滑坡掉落下去。
右脚受伤,难以行动,她进得有些深了,手机搜不到信号,等到天色黑沉都无人经过。就在她做好心理准备,在荒山野林度过一晚,等有人发现她不见来营救的时候,沈爸爸救了她。
不是刚好经过。
沈家坐落在山下,他看到她一个女孩子孤身上山,到了天黑不见下来,担心遇到危险,专门来寻她。
陆问君的脚伤完全无法行走,是沈爸爸把她从坡底拉上去,一步一步把她背下山。
她后来才知道,他其实有很严重的腰伤,背她一趟其实很吃力。
陆问君手指轻轻拂去墓碑顶上的落灰:“沈叔,好久没来看你了。”
恰有一阵风从背后扫过,瑟瑟作响。
陆问君似有所感,转了下头,看到不远处的一道身影。
沈沣静默无声站在那儿,已经站了有一阵。
他抬脚走过去,蹲下身,用手帕细致地擦拭青石碑。
陆问君在他身后站着。
没人说话,只有沉默的风声,裹着凉意穿透衣衫布料,往人心口里钻。
“你怎么会过来。”先开口的是沈沣。
“路过,顺便过来看看。”
陆问君没想着会这么巧碰见他。
隔了近半年,好像连声音都变得有些陌生,不再能听出那些紧绷和随时准备反击的敌对。
“没到忌日,也不是什么节日,你怎么今天回来?”
这话似乎有些喧宾夺主,沈沣没抬头,平静的语气答她:“邻居家孙子满月,回来参加满月礼。”
沈沣是和她截然不同的两种人,这种已经脱离的阶层、显然不会再派上用场的邻居,在陆问君眼里毫无价值,但他依然保持联络。
之后便又陷入沉默,谁也没有再开口。
他们之间的联结不多,能轻松拿来交谈的,太少。
不是什么需要祭拜的日子,沈沣只是过来看看。
擦完墓碑,两人一道下山。他走在前方,陆问君跟在后面。
小路不平坦,各种各样的石头,她穿着高跟鞋,略有不便,走得慢,没刻意去追他的步伐。
有时踩到石子,有时无处下脚,略有些狼狈,不过对陆问君来说,不足以成为问题需要求助。
沈沣没有回头看过,距离逐渐拉远。
陆问君知道他是一个多么细心妥帖的人,现在的不照顾,只是因为不关心。
她慢慢走着,过了会儿抬头,见沈沣停在前方不远处。
她走到近前,发现方才上来的小径中央,多了一滩不知名动物的排泄物。小径本就窄,一面是山石,一面悬空,勉强容一人过。
那滩排泄物倒也不算太大,若要走这条路,必须挨着边沿绕过。
另一侧有第二条途径可走,中间需要经过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半米高,下头堆积石块杂草,对高跟鞋来说,危险性很高。
两条路,正常人都会选择更安全的前者,但陆问君一定会选择后者。
她有着在常人看来不可理喻的洁癖,譬如在施工地,宁肯站两个小时,也不会坐一把不够干净的椅子。
沈沣就站在石块下面。
陆问君抬眸看他,他神色还和方才一样,一种疏远的平淡,没有多余的情绪容人揣测。
他没说话,只朝她伸出了手。
第7章 .07和解。
暗绿色松杨掩映在枯林之中,天光灰淡。
沈沣像矗立在山石间的一棵树,递出可容支撑的手给她。
他知道她会走这里。
行动多过言辞,他一直是这样的一个人。
陆问君看着那手掌。
曾经多少次触碰过她,带着不宣之于口的温柔爱意。
她的脸,她的头发,她的身体。
陆问君并不喜欢手牵手的腻歪,她和沈沣好像很少做类似动作。此时最先想起的,是很早之前,她住在沈家那一个多月里,某天一起爬山。
当地有座有名的静霞山,那时沈棉放暑假在家,闷得无聊,等沈沣周末回来,便吵着要去爬山。沈爸爸劝陆问君一起去走走,静霞山是这里的特色景点,晚霞很漂亮。
静霞山海拔一千五百米,女生的体力很难支撑到顶。沈棉没爬到三分之一就累了,像个挂件整个缀在沈沣手上。
那时陆问君的脚伤刚恢复不久,禁受不住大量的运动,爬到后期,体力渐渐不支,脚腕也有痛感。她性格里的要强好胜一半天生,一半来自后天,放弃这个词早就从她的字典里删除。让她半路喊停,绝对不可能发生。
越靠近山顶越陡峭,路越难走,她的脚在强撑几百米高度之后,已经难以为继。因为脚腕吃痛,险些摔跤。
那时沈沣也是像此刻一样,朝她伸出手。
仿佛时空重叠,陆问君抬起手,向他伸去。
这次,她没去握他的手,落点在他手腕。
扶着他手臂从石头上迈下去,鞋子准确落在石块之间,站稳便松开。
“谢了。”她说。
沈沣收回手,没说什么。
两人继续前行,仍是无话。
今天的安静与以前相对无言的沉默有所不同,他们之间难得没那么紧绷。可能过了这半年,各自都变得平静了一些。
回到马路,热热闹闹的声音清晰传过来,办满月礼的人家就在不远处。和她的车反方向。
她该往左,沈沣该往右。
陆问君看他一眼,那一瞬间其实想说句什么,但想了想,并没什么要说。
就在这时,有洪亮的嗓音喊:“小沣,你去哪儿了,赶快回来,要开席了……嗳?这是你女朋友吧?”
穿玫粉色短大衣的大妈从房子那边跑过来,一脸惊喜地盯着陆问君上看下看:“你带女朋友回来怎么也不早说,真是的!来来来,我们给你们留了位置。”说着一把拽住陆问君的胳膊,不由分说携着就往那边走。
陆总从未被如此冒犯地对待过,始料不及,本能皱眉。
沈沣同样没有准备,怔了一瞬,想要阻止:“方婶……”
方婶压根没听他说话,拉着陆问君就走。她力气颇大,走路速度很快,陆问君平日雷厉风行的步伐,竟有些跟不上。
边走,边亮着嗓子吆喝,“——马娟,快再找一把凳子,小沣带女朋友回来了!”
院子里立刻涌出一帮子人,伸着头往外看:
“谁?小沣女朋友?”
“真的假的啊,我看看……”
“小沣有女朋友?哪儿呢?”
方婶仿佛在路上捡了金子急着炫耀,笑得见牙不见眼:“这儿呢这儿呢!你们看,可漂亮了!”
陆问君的表情并不能用好看来形容,蹙眉的样子看得出不耐。
一双双眼睛盯着她,充满一种善意的好奇。陆总那稀薄的耐心,终究没有粗暴地甩开。
“你误会了,我……”
“哎呦,小沣女朋友真漂亮!你在哪儿看见的啊?小沣呢?”
“小沣在后头呢。我见他看完他爸下来了,一过去就看见人了。”
……
陆问君有心解释,方婶和叫马娟的大姐一人一句,毫无空隙容她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