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开看。
未婚妻:【手术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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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对这一切是全然无知的。
她每天的日常简单到像是在复刻昨日一样,简单,又忙碌。
她朋友不多,不需要为了维系人际关系参加约会。
江渔最近接了个综艺,公司希望把她往影视圈靠靠,毕竟她也不能一辈子都走秀。人都会老去,浪潮拍打,二十岁时为了三十岁时的谋生而努力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她话少性冷,只每次离开南城时和朝夕交代一句自己的去向便没有后续了。
八月中旬,南大开学,江烟垂头丧气地上学去了。
好在江烟朋友圈更新的勤,有时候朝夕无聊刷朋友圈的时候,一次能刷到五六条她的朋友圈。
内容杂且乱,吐槽课太多,食堂的菜不好吃,阿姨似乎有手颤症,永远都挤不上的校车,以及永远都遇不到帅哥的学校。
陆许泽会在下面评论:我难道不是帅哥?眼睛不用的话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
朝夕轻哂,觉得这两个人实在是有趣。
或许是因为年轻吧。
顾忌担忧的事情顶破天也不过是生活中的琐碎,会因为课太多而发出“今天都不会好起来”的感慨,会因为食堂的菜难吃而产生“我今天可真是哪哪儿都不顺”的想法,因为遇不到帅哥所以就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了”。
即便出了学校,也不过是为了衣食住行而烦恼。
医院里的生死与他们相隔甚远。
朝夕五岁那年遭遇绑架,侥幸得救;十八岁那年离国求学,二十五岁失去最亲爱的奶奶。她虽然出生在季家,但是一路并不顺坦。
她总认为江烟这样乐观单纯是因为年轻,可她在二十岁的时候,思考的是课题和论文,想着和实验室的小白鼠斗智斗勇,对着电脑熬夜看各种手术。
和年不年轻也没什么关系,只不过每个人思考的东西不同罢了。
像江烟那样无忧无虑地活着,很好;
像她这样在为旁人争生死地活着,也很好。
朝夕给江烟的朋友圈点了个赞,随即下楼去自动售卖机上买咖啡。
咖啡掉下来,她弯腰准备去拿的时候,手机响起。
是科室主任的电话,她连咖啡也没拿,匆忙地接起电话。
等到电话打完,她回到自动售卖机前准备去拿咖啡,却看到有人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两杯咖啡,见她回来,他抬手,把咖啡扔了过来。
朝夕接了过来。
她记忆力好,很快就记起他的名字:“沈律师?”
沈临安:“朝医生还记得我?”
“沈医生的哥哥。”
“叫我沈临安就行,”他在边上的简椅上坐下,示意她也坐,“除了工作时间,一般没人叫我沈律师。”
朝夕点头:“沈临安。”
“你呢,我要怎么称呼你?”
“朝夕。”
他点头,“朝夕。”
一时间,二人相坐无言。
恰好这个时候陆程安发了条消息过来,她点开来看——【下周一开庭。】
沈临安也看到了这条消息,他在一旁开口:“你和陆检似乎关系很好?”
朝夕收起手机,低头喝了口咖啡:“认识很久了。”
“我那天就觉得你俩不只是邻居,”沈临安说,“我和他认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他身边有过异性。”
朝夕:“哪有这么夸张?”
“还真有。”
陆程安是大二的时候转到法学院的。
他原本学的是金融,金融圈多渣男这话真不假,陆程安可算是典型渣男,据传他来学校之后女朋友就没断过,但跟在身边的女生,每个月都不重样。
可渣男的定义是什么?
身高、样貌、家世都得是一等一的好,性格温柔,为人周到又有礼,这样的男人才对女人有致命的吸引力,将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在热情褪去之际,抽身离开。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渣男。
其他的只配称为男吊丝。
法学院的女生自然也被他吸引了。
可是沈临安见到陆程安的时候,却发现他周身散发着疏离淡漠的气场,面无表情的脸显得尤为寡冷,眉宇间充满冰冰冷冷的傲气。
那是一节大课。
有女生试探着问他,“我可以坐这儿吗?”
他点头。
在女生欣喜坐下的时候,他把书一拿,找了个四面八方都是男生的位置坐下。
传闻终归只是传闻。
陆程安在法学院的那些年,是出了名的不喜女色,不管什么样的女生向他表白都没用,什么按周换女友,月月女友的说法终归是传闻中夸大的字词。
他和女生之间隔着冷漠又疏离的冗长距离。
说到这儿,沈临安低头一笑:“所以看到你和他站一块儿的时候,我真的蛮惊讶的。”
朝夕的心里各种滋味,难以言说。
沈临安对她似乎很感兴趣:“陆程安身边的朋友,似乎都是从小到大认识的,你也是?”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
“因为中间有太多年没见了。”她不甚在意地笑了下,问他,“你和他看上去关系似乎不太好。”
沈临安做了个很夸张的表情:“这都被你发现,其实我俩有仇来着,我前女友就是因为他和我分手的。”
“……”
朝夕默了默,“那你前女友和他在一起了吗?”
沈临安大笑:“骗你的,你这也信?”
“……无聊。”
他说:“陆程安和谁都这样,没什么好、也没什么不好。”
他以前不这样。
他朋友很多,呼朋唤友,各种局不断。
朝夕想。
他是真的变了。
沈临安叹了口气:“不过这会儿我和他是真的有仇了。”
朝夕疑惑地望向他。
沈临安把玩着手里的咖啡杯,侧脸带着温柔的笑,“他没和你说过吗,我和他接手同一个案子,站在对立面。”
朝夕:“陈志文的案子?”
“他真和你说过啊?”沈临安诧异,“你俩到底什么关系啊,朝夕?”
朝夕嘴漫不经心地笑了下,她问:“你们俩,谁会赢这场官司?”
“不到最后,谁知道呢?”
他往垃圾桶那儿伸手,轻松一扔,杯子在空中滑出一道抛物线来。
他转过头来,对她笑笑:“你觉得我和他,谁会赢?”
没有一刻犹豫,朝夕答:“陆程安会赢。”
沈临安沮丧不已:“你这也太直接了吧,好歹我陪你喝了杯咖啡,也算是朋友了吧?”
“是朋友。”
“都是朋友,怎么你就站在他那一边?”
朝夕极其薄淡地笑了下,语调戏谑:“因为他穿制服的样子,很帅。”
第16章 百媚
朝夕其实并不太热衷人际交往,太麻烦太繁琐,为了维系一段关系要付出诸多努力,任何感情都是需要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
而比起没有时间交朋友,更多的是,她对外人永远竖着一堵墙。
一堵写满冷漠与疏离的墙。
她没想过沈临安会这么简单的就破墙而入。
他是个很擅长处理人际关系的人,举手投足之间给人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聊了也不过几句,朝夕便把他归为朋友一列了。
沈临安也没有想到过回应他的竟然是这么句话。
其实这句话经由任何人嘴里说出来,都会有几分花痴意味,可朝夕虽然语调戏谑,但是侧脸清冷,眼里的笑意很淡,像是一阵柳絮和风一般。
轻而柔,带着江南三月烟雨的湿冷。
她分明长了张蛊惑人心的脸,一颦一笑之间俱都风情万种,妩媚妖冶,可她偏偏将这些收敛得很好。
他突然很想知道,她的过去她的经历,以及她的千娇百媚,被谁拥有。
沈临安心里一触,他看她的眼神俨然之间变了味。
他不是未经人事的毛头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