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柳只好按照自己以为的去解释,“挺好的,学习成绩好,长得也挺好看,说话声音也很温柔。”
“是个好人吧。”
“哦。”陆筝垂下眼帘,开始后悔问了这个问题了。
他揣在兜里的手握紧,情绪逐渐低迷,已经完全没有再说话的欲望了。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谢柳说了一句“但是”。
少年低垂的眼睫轻颤了一下,脚下步子顿住,僵在原地。
只听谢柳往下说,“但是这些都跟我没关系啦,我不喜欢他这款的。”
许以安给谢柳的感觉,像是另一个自己。
成绩好,性格好,有教养有内涵,都是被条条框框束缚着长大的小孩。
他那份超乎同龄人的成熟稳重,便是最好的证明。
陆筝压根不知道谢柳的想法,只是听到她说不喜欢许以安那一款,他就有种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喜悦。
少年抬手,惩罚似的揉了揉谢柳的脑袋,“臭丫头。”
谢柳:“……”
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陆筝忽然又活过来了。
随后不管她怎么追问,男生都是一副笑脸,什么都不肯说,就盯着她笑。
那模样,像极了大伯家院子里那条狗。
每次谢柳回家,狗子就欢喜得不行,跳起来想扑她,围着她打转,咧着嘴吐着舌头像是在笑。
就和陆筝现在这副模样差不了多少。
谢柳只当陆筝跟她的狗子一样,看见她就欢喜。
两个人一路打闹,很快便到了谢柳家那个巷口。
陆筝止步,目送她进了巷子,直至谢柳的身影消失,他才转身往回走。
今晚是杨东组的局,又是杨东的生日,他提前离场也没打声招呼,这会儿还是得回去。
也不知道他们还在没在KTV里。
……
陆筝走到KTV门口时,杨东他们一大帮人正从里面出来。
远远看见陆筝,王顺小跑到他面前,“筝哥,你回来得真是时候,东子说要请咱们吃宵夜。”
陆筝笑笑,搂住了王顺的脖子,跟上了大队伍。
一行人浩浩汤汤的,去了镇上一家烧烤店。
其实KTV的局散了以后,已经走了不少人了。
林昭也回家了,杨东让人送她回去的,他自己身为寿星,实在走不开。
留下来的兄弟只有七八个,大家围坐一桌,杨东开始发言了,“兄弟们,我今儿十八了,有个愿望想实现,你们能不能帮帮兄弟我?”
兄弟七八人:“???”
就连陆筝都停下了喝酒的动作,眼也不眨的看着他。
杨东抿嘴笑,一脸含羞带怯,“我想追班花,能不能帮我出出主意?”
众人:“……”
陆筝收回了视线,把杯子里的酒喝了个干净。
坐他旁边的王顺调侃杨东道:“好巧啊东子,咱在座不少兄弟都想追班花,要不组个队?”
话落,几个大男生哄笑一团。
王顺被杨东踹了一脚,“滚犊子,哥说正经的!”
话落,杨东向一直没吭声的陆筝求助,“筝哥,你给兄弟我出出主意呗?”
陆筝放下了手里的空酒杯,浅笑不语,瞥了男生一眼,他吃了口菜。
拖了好一阵,陆筝才道:“哥也没追过人,没经验来着。”
“真的假的?那之前我咋听人说你喜欢过桑姐啊?”有个男生插了句嘴。
结果陆筝自己还没解释,王顺倒是先替他开口了,“那种鬼话你也信?筝哥向来把桑姐当亲姐一样,也就那些嘴碎的玩意儿,瞎几把乱传。”
陆筝笑了笑,想起了以前秦桑和苏烨还在临川镇的时候。
那个最初传他喜欢秦桑的男生,后来被苏烨拉到小树林里单独聊了几句,然后那个男生便转校了。
后来这件事便再没人提起过。
至少他们没有当着陆筝的面提起过。
陆筝和秦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在陆筝心里,秦桑是姐姐,也是他的偶像。
因为当初她把他从那帮破小孩手底下解救出来的样子真的特别帅气。
他对秦桑不是男女间的那种感情,是敬仰和亲情。
“筝哥,那你从小到大就没喜欢过谁?”有人问起。
一桌人全都好奇地看向陆筝,显然对他的感情史充满了兴趣。
陆筝但笑不语,自己给自己倒酒,视线也停留在酒杯上。
说到喜欢,他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人,是谢柳。
其实连陆筝自己都很诧异,他想到的人竟然是谢柳。
诧异之余,他欣然接受了这个想法,端着酒杯喝了一口,舒服的叹了口气。
王顺:“筝哥,看你这春心荡漾的样子,是有喜欢的人了吧?”
“快给兄弟们讲讲,谁这么优秀,竟然入了您的眼?”
众男生起哄,身为寿星的杨东第一个大胆猜测:“是不是谢柳啊筝哥?”
被他一语击中,陆筝差点被酒呛到。
他没打算回答他们这个问题,“你们还是赶紧给寿星出出主意,今儿的主角可是他。”
陆筝一句话,直接把话题转移回了杨东身上。
大家开始针对杨东喜欢林昭这件事开始发表意见,陆筝笑了笑,继续喝酒。
他没追过人,没有经验是真的。
所以在兄弟们替杨东出谋划策的时候,陆筝也留心听着,最终他觉得大家伙出的那些注意力,唯一可行的,好像只有写情书这一条。
虽然法子老土了些,但方法简单直接,而且隐晦。
这样就算是被拒绝了,也不怕被人笑话。
所以陆筝回家后,在房间里翻箱倒柜,找写情书用的纸。
关于用什么纸,陆筝考虑了很久。
普通的作业本纸肯定不行,太单一寡淡,搁那玩意儿上写情书,他会有种在写作业的错觉。
所以思虑再三,陆筝还是决定去买一沓信纸回来。
……
关于情书,陆筝写了三天。
家里的垃圾篓里扔了一堆揉皱的废纸,几乎都只写了一两行字。
陆筝没写过情书,他压根不知道情书该怎么写。
后来还特意跑去网吧查了一下,摘抄了一些比较动人的句子。
可最后他却败在了自己难看得要命的字迹上。
陆筝想起谢柳写的字,字迹娟秀漂亮,排版工整,非常赏心悦目。
再看看自己的字,歪歪扭扭张牙舞爪……跟妖魔鬼怪似的。
这么丑的字要是给谢柳看见了,她肯定得嘲笑他很久吧。
所以思来想去,陆筝决定写情书这件事先放一放,反正赶在高考前把情书送出去就好了,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的。
写情书之前,他得想办法把自己的字练一练。不说成为书法大家,至少得工整端方,能见人的地步才行。
为此,陆筝买了几本字帖。
上课的时候,老师在讲台上激情昂扬,他就在书本垒成的屏蔽障后面奋笔疾书。
接下来的半学期,陆筝去网吧的次数明显减少了。
上课也不睡觉了,就练字。
下课或是放学,就和谢柳在一块,有时候去奶茶店坐着聊天,有时候也会去河边看夕阳西下。
日子平淡却舒心,但快乐的时光总是易逝的。
很快便要期中考试了。
这天一大早,谢柳就开始犯困。只有陆筝知道,这是因为昨晚他们俩在台球厅玩太久,导致谢柳睡眠不足。
谢柳的大伯基本不怎么过问她的事情,毕竟也不是自己亲生的。
更重要的是因为在长辈们眼里,谢柳是个乖孩子,她就算回家很晚,也肯定是在镇上那个老旧图书馆里去学习了,不可能会出去鬼混。
然而事实却是,谢柳这阵子经常和陆筝“鬼混”。
她喜欢上了桌球,每一杆球进洞,谢柳都特别的有成就感。
而且打球的时候,她的注意力会高度集中,心里一点杂念都没有。
她喜欢这种感觉。
这阵子谢柳打球有些痴迷,由其昨天还是周末,所以她回家就比平日里还要晚一些。
结果大清早的,她就开始瞌睡了。
上午第一节 课是英语,谢柳在朗诵声里昏昏欲睡,好几次都被英语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