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知乐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这毕竟是人家烤的。才刚认识,又不熟,他怎么好摘别人的劳动果实。虽然这鱼一看就好吃,他也很想吃,但他只是想想,没准备付诸行动。不过对方态度特别自然,就跟招呼亲近的朋友似的。再加上俞知乐确实是馋了,鬼使神差的,他就真的拿起那条烤鱼开始啃。
唔,焦香入味。
鱼皮微焦,里面的鱼肉却特别柔嫩,鱼腥味基本可以忽略不计。鲜香麻辣里,还带了一丝蜂蜜的清甜。纵观他二十几年吃过的那么多条鱼,这条鱼也算得上是上品。
俞知乐吃得特别满足。很多人吃鱼怕鱼刺卡喉咙,都吃得格外小心翼翼,速度能放多慢就放多慢,生怕一不小心有个疏忽,到时候再受罪。俞知乐并不,他常年吃鱼,早就已经是熟练工。抓只猫过来和他比吃鱼,他都不会输的那种。他吃鱼的速度飞快,没一会,原本放烤鱼的空盘子里,就只剩下一堆完整的鱼骨。还能拼出鱼形的那种。
一条鱼入肚,勉强解了馋。俞知乐起身,他把握不好调料的比重,又不好干看着别人干活,只好动作笨拙地帮忙刷蜂蜜。多刷蜂蜜总不会出错,蜂蜜这东西刷得再多,也甜不到哪里去。
刷完一面,给躺在烤架上的食材们翻了个身,俞知乐蘸了蜂蜜,才要继续刷,突然就想起一件事。
便宜是占了,鱼都开始消化了,结果他还不知道对方名字。俞知乐有一下没一下地继续刷蜂蜜,有些尴尬地开始想,要怎么问名字才显得自然些,不会太突兀。不会让对方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失礼。
“在想什么?鱼肉都快被你刷下去一层了。”盛放食材的盘子不够用,青年转身回屋子里拿盘子的工夫,回来就看到俞知乐在发呆。发呆倒没什么,偏偏他手上不自觉地逮着条鱼猛刷,力度之大,硬生生把那条烤鱼的鱼皮都给刷没了。再这么刷下去,这条鱼也就废了,只有扔垃圾桶的下场,总不能啃鱼骨头。
闻言,俞知乐这才反应了过来,低头一看,还真是这样,连忙收手,若无其事地给烤鱼又翻了个面,把秃了的那一面藏到底下。
“我这不是在想,该以什么样的漂亮姿势,抱上你这个土豪的大腿么。不知道我问你要联络方式你会不会给,还没想出结果你就回来了。”俞知乐用出了毕生的演技在说谎,他已经想出问名字的好办法了。
烤鱼都请了,青年并不吝啬于一个联络方式,张嘴就报电话号码。
“这是企鹅号?还是?”俞知乐假装没发现是电话号码,放下调料刷,把自己手机拿出来,解锁后递给对方:“加一下。”
果然,对方下意识就接了手机,手动输入了号码,并且还贴心地填好了备注。
计划通!
俞知乐拿回手机,就看到通讯录那边新增了一个名字:白泽。
白泽是上古灵兽之一,现在小妖到处走,大妖寥寥无几,更别提这种上古大妖了。俞知乐并不觉得眼前的妖会是真正的白泽,不过却觉得这个名字莫名的适合他。
俞知乐按下拨打,白泽的手机响了起来:“要我帮忙改备注吗?”听说有钱人的手机里,机密特别多,俞知乐本来说这话只是想尽可能自然地和对方通报姓名,谁知道白泽闻言,竟然毫不设防地把手机送了出去:“麻烦了。”
我姓俞……俞知乐早就准备好的话,就这么咽了回去,完全失去了开口的机会。找到通话记录,把号码保存好加了名字,俞知乐没敢动别的,连忙还了回去。
这会,烧烤熟了,两人也算是朋友了,索性停下再烤的动作,一起端着盘子到旁边,一边吃,一边聊天。
东扯西扯地瞎几把聊了会,俞知乐之前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小楼确实是人家捐借出来的。
这个地段的独栋仿古带院小别墅,说借就借了。果然壕。
“只是捐借又不是捐赠,”白泽被俞知乐看土豪的眼神弄得有些哭笑不得:“我并没有什么损失。”一栋房子借出去,上面给他开了许多方便之门。这其中固然有他身份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因为互惠互利。
没有利益的关系,永远不会长久。
“你多吃点。”总共烤了两大盘子的东西,有一大半落入了俞知乐嘴里。倒不是俞知乐吃得快,白泽抢不过他。而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白泽一直往他那边放吃的,放的都是海鲜类,俞知乐以为白泽不喜欢吃海鲜,也就大大方方地吃掉,替对方解决了。
吃完开始烤下一轮的时候,俞知乐还不忘往烤架上多放几样,白泽也许喜欢的鸡鸭牛羊肉,蔬菜也可以开始烤了。
谁知道烤完之后,白泽还是把大部分吃的往他那边放,俞知乐就有些纳闷了:“你不喜欢吃烧烤?”不喜欢吃烧烤还费这个劲折腾什么?这么大的烤架搬来搬去的也很麻烦。
“还行,本来今天是请了朋友过来的,结果他们全都临时有事。”
原来如此,俞知乐恍然大悟,难怪白泽会突兀地请他过来吃烧烤。感情是被放鸽子了,他自己一个人解决不掉这些食材,找人帮忙来着。有钱还节约,不浪费,俞知乐把对白泽的评价又往上拨了拨。
这其实只是个借口,白泽压根就没请什么朋友。这顿烧烤是白泽特意为俞知乐准备的。小楼那边,成立了一个新部门的事,白泽很早就知道,只不过他一直没放在心上。直到这回过来小住,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以后,白泽这才分了点关注过去。
这一关注,他就发现,俞知乐现在看着像是个人类,但身上却有他老朋友的血脉。并且这血脉还处在将要觉醒,却没觉醒的边缘,状态十分不稳定。
大妖怪很难有子嗣,老朋友不在,他的后代,自己总要照顾几分。哪怕这个后代血脉不纯也一样,现在不纯没事,好好补补,补够了,觉醒之后就好了。
回想了下老朋友庞大的体型,上古大妖就没有一只原形是小的。再看看俞知乐,这么瘦小,也就比豆芽菜好一点,身板薄的,一根手指头都能推倒,一看就营养不良。白泽完全忽略了,以他的能力,就是茁壮成长起来的普通妖怪,也扛不住他一个指头。白泽又烤了一条大鱼放到俞知乐面前:“多吃点。”
虽然都是普通食材,不过却可以以量补质。倒不是白泽舍不得好的,主要是俞知乐现在的身体条件,大补过头容易吃不消。别再吃出事情来,还是像现在这样,循序渐进比较好。
……多吃点。
今天第二次听到这句话了,可我吃饱了啊。鱼香味还是很诱人,奈何眼大心小,吃不下。俞知乐有些犯愁,白泽这是把他当猪看?
“你太瘦了。”说着,白泽又往烤鱼上面放了一串才刚刚烤好的开背大虾。他老朋友那一族的口味都一个样,全都爱吃海鲜,只不过在海鲜的种类上有各自偏好。像是他老朋友,最喜欢的就是烤鱿鱼,尤其是鱿鱼爪,弹牙有嚼劲,又不失鲜嫩。他那老朋友一度差点把鱿鱼吃灭绝了,还是吃到一半的时候发现不对,及时发展起了养殖业,人类现在的餐桌上这才没少了鱿鱼这道美食。
不过,根据他今天的观察,俞知乐虽然也喜欢海鲜,但是却更喜欢吃鱼,虾类其次,至于扇贝之类的,有没有他都无所谓。
面对主人家的热情,俞知乐最开始没好意思拒绝,只好强撑着继续吃。谁知道白泽这边的食材就跟不要钱似的,流水一样地上了烤架,又流水一样地被送到了他的盘子里。吃到最后,俞知乐差点没吃出心理阴影,硬是吃的他落荒而逃。
从今天开始,他接下来一个礼拜,不,等等,还是三天好了。俞知乐暗暗发誓,从今天开始,他接下来三天内都不要碰海鲜了。
对一个喜欢吃海鲜的人来说,三天不吃海鲜,已经是毒誓了。要不是今天吃过头,太伤,他都还下不了这个决定。
看着俞知乐飞快离开的背影,白泽一边给自己烤了串嫩韭菜,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看来还是有些心急。”希望没吓坏对方。不然以后老朋友醒了问起来,不好交代。
第26章 第二十六个求职者
从白泽那边回来以后,俞知乐很好地履行了誓言。三天内果然没再吃海鲜,虽然等饱胀的胃结束掉超负荷工作以后,面对美食,第二天他就蠢蠢欲动地想要破戒。不过,最终俞知乐还是很好地把持住了自己。为了更美好的享受,一时的节制是必要的。
就好像,A市里有很多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从来不挑食,却都不吃红薯一样。他们是以前特殊年代闹饥荒,粮食产量低,只能靠红薯熬日子。因此一个个都吃伤了,吃怕了,时隔几十年,看到红薯还会败胃口。俞知乐并不想自己也变成那样。
海鲜那么好吃,他还指望着一辈子和对方缠缠绵绵到寿命终结。怎么可能舍得当负心人,提前弃它们而去。
酥脆的小黄鱼,粉嫩的白灼虾,金黄色的蛋卷裹着去了壳的竹蛏,还有咸鲜的杂螺羹算什么。真男人,就要敢于说不!说不吃就不吃。
俞知乐忍痛把他顾哥难得有空亲自动手做的三菜一汤,推给自家亲大哥,来了个眼不见为净。
饭菜里不带海鲜地度过了难捱的三天。三天一过,俞知乐美滋滋地大快朵颐了一顿海鲜大餐之后,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去上班。
一回到小楼,才进门,俞知乐就接到了一个好消息,骆天歌过五关斩六将,已经成功地夺得了院士团的保镖名额。因此哪怕今天是第四天没新求职者上门的日子,俞知乐的心情也还是很好。
有道是好事成双,就在俞知乐以为,今天又是喝喝茶,玩玩电脑,优哉游哉,就度过这一天的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个有些瘦小的青年。
青年一进门,连环境都没观察,就目不斜视,直奔俞知乐而去:“您就是俞部长吧?”
对方这一叫,俞知乐愣了半晌,差点没反应过来。作为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动物分部的负责人,俞知乐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一部之长。不过他来上班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他。
“俞部长您好,我叫文资。文化的文,资产的资。您叫我小文就好。”见俞知乐没反驳,知道自己没认错妖,文资连忙自我介绍。他态度放得很低,却不失真诚,也不会显得过于谄媚:“我是白翼介绍过来的。”
白蚁和他一样是害虫。他们害虫能成精的都特别少,全是侥天之幸,运道好得了机缘,这才能开灵智。因为数量少,所以彼此之间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联系。
“都是同龄人,用不着敬语。”听着怪别扭的,总有种自个已经七老八十的感觉。俞知乐摆摆手,又给文资倒了杯他才刚刚泡好的菊花茶:“白翼最近怎么样,他介绍你来找工作?”
文资双手接了茶水,不由得在心里感叹了句,大妖果然就像白翼说的那样,十分平易近妖。明明自己成精的年头可能连大妖岁数的零头都比不上,但是为了照顾他的自尊心,对方居然纡尊降贵地和他平辈论交。
感动。
完全不知道俞知乐说的同龄是指外表年龄的文资,越发觉得自己这趟没来错。
因为俞知乐的态度,文资不再拘谨,放得更开了些,神情也自然了许多:“白翼挺好的,名气越来越大,生意越做越好。”之前落魄到去给小孩当宠物,出来后还要靠自己接济,才吃得起木头的白翼。现在正餐不缺,零嘴不停,日子越过越红火。正是因为有这么个活例子在,文资这才坚定了过来寻求帮助的心。
“我之前是个医生,不过不太想干了,准备换个新工作,白翼就介绍我过来了。男怕入错行,人类有时候真的特别有智慧,这句话说的实在精辟。我可不就是入错行了么。天天加班天天加班,这工作就不是妖干的。”文资抱怨了两句,问道:“俞部长你看有什么适合我的工作,直接给推荐一个,回去我就立马辞职。”
“医生这个职业,没这么差吧?”俞知乐记得当初他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差点就报了医学专业。学医不是挺好的么,亲朋好友有个头疼脑热,小病小痛什么的,都不用去医院折腾,在家就能给解决了,多方便。当初要不是本市没什么好的医科大学,说不准他现在就不是公务员,而是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了。
听到俞知乐的话,文资顿时就激动了:“那是你们外行人的看法,这职业怎么不差?差透了!亲身体验了才知道,又苦又累,动不动就加班,没个休息的时间不说,一台手术站下来,腿都肿了。我不是人类我都被折腾得够呛。”说到这,文资心里充满了对人类同僚的敬意。能一直坚持在岗位,不辞职改行的人类医生,简直毅力惊人。
“这也就算了,万一倒霉,碰到医闹那才叫惨。”他是妖精倒还好,那些人类同行肉体凡胎的,不幸碰到医闹,推推搡搡,被骂两句也就算了,就当是吃小亏,积大福。但是,文资说到这,忍不住皱眉:“有的医闹特别疯狂,遇到这种的,被捅一刀都还是轻的,说不准什么时候人就回不来了。”
前头他们医院有个主任医师,就差点被这么干掉了。要不是当时他正好在场,仗着自己伤不到,冲过去把人拦下来,最后结果会怎么样都还不知道。那把刀可是冲着主任医师的要害去的。
被文资这么一提醒,俞知乐也发现,近几年医闹事件好像确实一直层出不穷,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相关的新闻报道。俞知乐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庆幸,好在当时因为A市没有好的医科大学,他又不想离家太远,于是就选了其他专业。要不然就凭自己这身手,能不能杠得过医闹,还真的悬!
“不过当医生其实也不是完全没优点。”文资说到一半,突然话锋一转:“像是每一次把病人从濒死的边缘抢救回来,把断了的骨头重新接好,开刀把瘤体取掉的时候,都挺有成就感的。”和阎王抢人,刺激!
“而且大部分病人和家属都很配合,医闹虽然多,不过按比例下来,总体来说还是极少数。医患关系并不是一味的紧张。有些病人出院很久,路过医院的时候都还会进来问候一下医护人员。送锦旗的也特别多。”对一个医生来说,能收到锦旗,这锦旗不仅是代表病人和其家属的感谢,更多的是对他的肯定和鼓励。
那种感觉大概就和人类小孩读幼儿园,表现得好,被老师奖励大红花差不多。
“再说了,我本体是只蚊子,能成精也不容易。虽然有了人形以后,维持日常活动需要的能量能够从人类的饭食里汲取。不过吸血是蚊子的生物本能,隔一段时间还是要吸一点的。”
即使这是雌蚊子的本能也一样。自然界里,公蚊子都是吸食花露树汁之类的东西过活。不过作为一只成精的公蚊子,文资觉得,大男人吃什么花露草汁,吸血才霸气。男女都平等了,雌雄当然也一样,食谱完全可以一致。文资还没开灵智的时候就别具一格,特立独行,久而久之,他成功地改了口味。
说到这,文资忍不住抱怨了一句:“同样都是吸血,你说国外的那些蝙蝠妖,日子怎么就过得那么潇洒?”
那些蝙蝠精在华国的地盘上虽然憋屈,可人家在国外的时候,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日子过的,和封建社会的皇帝比起来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一旦想喝血了,随时就有新鲜的血液入口。一群被美色迷昏头,被吸血鬼爱情故事洗脑的无知少年少女,简直是排着队主动把洗干净的脖子往对方嘴里送。
“我不奢求拥有同等待遇,但是凭什么他们人人追捧,我们蚊子就人人喊打?”这差距未免也太大了些。都吸食血液,谁还比谁高贵不成?
更何况除了他之外,大部分公蚊子都一直吃素。但公蚊子的名声也没好到哪里去,人类看见了照打不误。文资心里充满了对蝙蝠精的嫉妒。
嫉妒使我扭曲,文资撇撇嘴:“算了,不说这个。言归正传,我不是需要吸血么,当医生最方便的就是这点了。血库里的过期血液,在销毁的时候,我悄悄地顺一点出来,就够吃了。虽然是冷冻的,不过也比饭馆里的猪血鸭血美味。”
前面在听到文资自报姓名的时候,俞知乐就有了预感,不过听到对方的本体真的是蚊子,俞知乐还是忍不住感叹: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来小楼上班以前,他根本没想到白蚁能成精,屎壳郎能成精,甚至蚊子也能成精。以前看电视,电视上的妖怪一般都是狐狸、蛇之类的。
越上班越觉得自个孤陋寡闻,万物有灵,原来并不是一句空话。
不过,文资既然是只吸血的公蚊子,那血液来源确实是个大问题。他之前在医院上班还能顺一些过期血液喝,要是辞职的话,以后喝血岂不是麻烦了?就在俞知乐想着要不要劝劝对方,让他慎重考虑一下的时候,文资自己说着说着,就犹豫了:“我混到现在这个职称也不容易,改行的话又得重头开始。”现在哪行哪业都不好做,就这么放弃的话真多有点可惜。
“而且蚊子是害虫,”虽然很不想这样说自己,但这是辩无可辩的事实。当初他没开灵智的时候,吸了不少人的血,也喝了不少树汁。哪怕从来没出事,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坏事:“不多做点好事,以后修为足够了,渡劫的时候可就难捱了。”科学点的解释,这叫能量守恒,玄学一点的解释,就是积累功德削弱雷劫。害虫修炼起来不容易,文资专门研究过这些。
“不瞒你说,我自从当医生救死扶伤以后,修为跟坐火箭似的,嗖嗖地往上涨。”照这么下去,再过十来年,他就能脱离小妖这个阶层了。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工作辛苦,他却一直熬下去,直到今天才过来的原因。不过现在么,越说,文资就越动摇。
“仔细想想,这工作其实不算太糟糕。累是累了点,不过这种程度也不会把我累出事。工作时间虽然又长又枯燥吧,但其实乐子也挺多的,有时候还能为民除害。”之前一直想换工作,聊了这么一会以后,文资一拍大腿,决定道:“算了,我不换工作了,辞什么职。我得干一行爱一行!”作妖要专一,不能三心二意。花心滥情要不得!
“不辞职了,我还要多做好事,助人为乐呢。俞部长我和你说,你是不知道,这世界上的人渣有多少!”解决了心头大事以后,文资的谈兴彻底被激发起来了:“远的不说,就上个礼拜,我们医院来了一对小情侣,男的带女的来看痛经。”
“那天比较晚,医院刚好没什么人,我负责值班。”妖精的五感可比一般人要来得强,文资也就免费看了场大戏,顺便在其中客串了下:“小姑娘因为体质原因,痛经痛得挺厉害的,吃止疼药也不管用,这才大半夜地跑来医院挂吊针。那男的看女的实在疼,就哄她说,以后生完孩子就好了。”
“我妈当年来那个也疼,后来生下我以后,好好坐了个月子就没事了。我们谈恋爱也有一段时间了,彼此也见过家长,都挺满意的,正好把婚事提上日程,早点结婚生娃,你也少受点罪。”那男的原话就是这样,文资表示由于后续发展太过惊人神转折,于是他记得格外清楚。
“这话多好听,男朋友这么关心自己,人姑娘当场就感动了。小姑娘看到那男的脖子上有几个疹子,还忍着痛关心地问他要不要去看看,反正人都在医院了,看看也不麻烦。她一边挂吊针一边等他,也不耽搁什么。你知道那男的怎么说吗?”
“没必要花这个钱,医院多坑?要不是舍不得你难受,我这会都不会过来。估计是碰到什么不该碰的东西,过敏长疹子了。明天我在楼下药店随便几块钱买管药膏涂涂就好。又便宜又有效,不比现在瞎折腾乱花钱要来得强?”
“在医院里说医院坑,我听到这话一个好奇,就想出去看看我们医院到底怎么坑他了。结果一走出去,我就发现,这个表面上看起来要多好男人有多好男人的家伙,妥妥是个人渣。”他隔着老远,都能闻到对方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液的腥臭味,那个浓啊,简直快熏死他了。作为蚊子,文资也许别的地方不够出色,但他对血液有着绝对的敏感。
人身上的很多病症,都能从血液的状态看出来。血液不会骗人,所以文资一闻就知道。就是因为有这一特长做辅助,文资在医生这一职业上,才会走得比同时进医院的其他人更快,更远。
“那男的倒挺有自知之明的,没说瞎话。等走近了,我就看到他脖子上那些疹子,确实是碰了不该碰的‘东西’才有的。只不过这个东西,不是什么过敏源,而是人,是除了小姑娘以外的人。”
“人家小姑娘的血液气味特别正,压根没什么乱七八糟的臭味。”文资毫不客气地说道:“他大概是在外面找人啪啪啪了,然后啪了一身病回来。看他那心虚的样子,估计是瞒着病情企图骗婚,要是能再骗个孩子出来,就最好不过了。”这样的事,他在医院里见得多了。
身为医生,看到病人,文资当时就履行了自己作为一名医生的义务,亲切而又温馨地提醒了对方:“小伙子,来看艾氵兹,怎么不去挂号?你这病情有点严重了,艾氵兹皮疹都出来了,可别再拖。”
这话一说,正在挂吊针,因为药效起作用,小腹已经不那么疼,脸色才慢慢好看起来的女孩闻言,当即脱口而出:“他那不是普通皮炎吗?”怎么就成了艾氵兹?
“什么狗屁医生?会不会看病啊,我这就只是普通皮炎,艾个屁氵兹。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打你?”男人挥舞着拳头,带着几分威胁,企图让文资改口说看错了,好蒙混过关。
然而男朋友脸上慌乱、心虚,又强自镇定的表情,虚张声势的怒骂,无一不在表明着真相。他早就知道自己得病了,却瞒着自己不说。女孩并不歧视无辜的艾氵兹病人,甚至还很同情,但自作自受的那一群人却不包括在内。而他男朋友显然并不无辜,就这样,他刚刚竟然还有脸提起结婚的事。女孩的脸色瞬间惨白,比之前痛经痛得,肚子里像是有刀子在搅动的时候更难看:要不是她生理期突然提前到了,对方今晚本来是要过来找她那啥的。
之前磨了很久自己一直没答应,今天实在经不住他的缠磨,又觉得感情也到位了,这才勉强松口。一想到这,女孩就后怕不已。
“那姑娘挺果决的,正好她吊瓶打完了,我帮她去了留置针,她站起来就直接踹了对方一脚,说了分手,一个人打车回去了。”被分手,渣男倒也不是不想挽回。只不过事情发生的太快,他被踹了个猝不及防,等站起来以后,就已经错失良机了。
得,听到这,俞知乐算是明白了,感情文资不是来找工作的,他是来讲故事的。顺便在讲故事之前,让自己充当了一回他的心灵垃圾桶。不过,反正闲着没事干,有故事听也不错。尤其是这种好人跳出火坑的故事,多听听有益身心健康。
说到这,文资突然又想到了一个当医生的好处:“医院里人流量多,经常能遇到人渣。对着这种人渣,我吸点血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平常过期血液吃多了,偶尔还能换换口味,挺好的。”反正人渣的血,不吸白不吸。吸了天道也不会觉得他是在做坏事。就是吧,喝起来费劲,不仅要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变回原形,而且吸血的过程里还要处理好病毒问题,麻烦的可以。
不过只要能尝鲜,文资还是乐此不彼。
像是那个女孩的男朋友,他急着打车去追前女友,于是不耐烦地挥手,让做戏做全套,礼貌性地询问他要不要挂号的文资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