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想好要拍什么内容了吗?”迈克尔觉得刘嘉可能只是一时冲动,忽然想过把瘾。
商人投资艺术已经不是新鲜事,投一部电影火了之后的收益,比一件一件卖衣服卖口红要快。
当然,亏得也更快。
迈克尔决定劝劝她:“拍电影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我知道。”刘嘉对他说,“我会找作者写剧本的,我现在的初步计划是写一个华人探案的故事。”
“华人探案?能写好吗?”迈克尔从来没见过华人探案是什么样的。
刘嘉解释道:“荷兰人高佩罗写的《狄仁杰探案》就很不错,不过狄仁杰是唐朝的事情,离现在太远,在法国找不到合适的道具和拍摄地点,所以,咱们可以拍近代的,美国夏威夷就有很多华裔警探,能力非常强,还上了好几回报纸呢。”
“对啊,侦探小说里都不能出现中国人角色了,可见这个角色设定已经无聊到了什么地步。如果一个一看就是坏人的人,结果居然是好人,这个反转比起露面就直接剧透,要有意思多了。至于反派嘛……英国人就很好嘛。
福尔摩斯已经深入人心,叼个烟斗戴个大帽子出来的就是侦探人设,观众也早就看腻了,让中国人做警探,让英国人当反派,这不是挺好。”
迈克尔还是很犹豫,毕竟英国也是一个很大的市场,他不希望因此把英国市场给丢了。
他把顾虑告诉刘嘉,刘嘉笑笑:“放心,现在英国的各个殖民地都在闹独立,拍英国人当反派,对电影销量也有帮助。殖民地的人口数量比英国本土人多多了,再说,我相信爱尔兰和苏格兰那边也会有销量的。”
迈克尔从来没见过哪位女士对国际□□势这么清楚,他实在无法反驳,便对刘嘉说:“那就等剧本完成,我们再一起讨论。”
刘嘉的出版社手中有许多投稿的作者联系方式,其中有一些作者写的故事挺不错,过稿了。
刘嘉让编辑与写探案写得比较出色的几个作者联系,问他们是否愿意写剧本。
第一个积极响应的居然是个英国人,他结婚后,就定居在法国。
刘嘉把自己想要的故事,以及反派的人设说给他听,他一点都不反感,只关心最后能拿到多少稿酬。
在刘嘉委婉的向他询问,写英国人当反派,他会不会有什么不适,或者写不下去的时候,他马上回答:“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试稿之后,刘嘉看了他的文字,可能因为他是英国人的缘故,使用法语写作实在有些难为他。
“信”和“达”差强人意,离“雅”的距离比较遥远,遣词造句颇有一种中国大学生考四六级的时候做翻译题的味道。
又找了几个人,写得也不是那个味儿。
刘嘉要主编赶紧把人找到,主编和手下的编辑们把自己的关系网张到最大,找来的人被连毙十几个之后,终于,主编也感受到设计部门同事头秃的感觉了。
就在他为自己所剩无几的头发默哀时,转机出现了,通过层层关系,他找到了莫里斯·勒布朗,上门求他写。
“我刚刚连载完,想休息一会儿。”
“哦,求您了,看在上帝的份上,只要三万字就可以。”
“三万字……那要写一个月,我没法休息了。”莫里斯·勒布朗继续拒绝。
当刘嘉再次向主编询问找人的结果时,主编灰心丧心地告诉她没有找到人,以及告诉她莫里斯的事情。
“莫里斯·勒布朗?那是谁?”刘嘉对这个名字很陌生,她知道莫里哀,不知道莫里斯。
“他写的《亚森·罗平探案集》,非常好看!销量非常高。”
“啊!是他写的啊!”刘嘉知道亚森罗平这个名字,因为名侦探柯南里的怪盗基德就自称“平成的亚森罗宾”,当然,后面改了年号还没画完,于是基德的名号也与时俱进,叫“令和的魔术师”。
刘嘉只看过亚森·罗平的简介,但是她喜欢怪德基德。
十九世纪的怪盗基德,想想就很有趣。
刘嘉专门挑了《亚森·罗平智斗福尔摩斯》去看,看完后,她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莫里斯来写这个剧本。
对于怎么黑英国人,他很有一套。
“嗯,这件事,我找人想办法。”
刘嘉找到当初忽悠莫里斯写了十篇的杂志发行者彼耶·拉飞特,以商业合作为诱饵,对他说:“合作的条件可以给你最优厚的,不过你得说服莫里斯写这篇剧本。”
当初莫里斯是个纯纯的文学青年,只想写纯文学,不想写狗血俗套的商业稿,是拉飞特,让他答应写了第一篇。
纯情文学青年第一篇就让主角入狱,压根就不想写后面。
可是,拉飞特非得让他第二篇就让主角在狱中当老大,遥控指挥外面的手下。
最后,先写了十个短篇在杂志上连载,连着连着,就根本停不下来,一口气写了好多。
莫里斯在拉飞特的哀求和利诱之下,不得不同意写剧本的要求,他从鲁昂来到巴黎,与刘嘉见面后,讨论了一下故事情节和人设,他表示要去唐人街采风。
这态度,可以说相当端正。
本来刘嘉都已经做好思想准备,他直接把亚森·罗平变成罗平,指法为中,这样比较省事。
就像男频网络小说的某作者,自己抄自己,所有人设都可以精准总结为一个套路,反正有读者吃,不耽误赚钱。
刘嘉带着莫里斯去唐人街,带着他吃了正宗粤式茶点,正宗沙县小吃,正宗青田山粉饺。
莫里斯还亲眼看着唐人街上的华人们是怎样生活的,他们一大早就开门,很晚才打烊,手脚一刻不停,就算没有客人,也有很多事情要做。
还有阿花种菜,大妞剪皮影和窗花,以及唐人街上其他许许多多的人是怎样生活的。小梅的师兄们给客人正骨,小梅舞狮。
“原来中国人真的会功夫。”莫里斯瞪大双眼,看着小梅的狮子“嗖”的跳出三米远。
他手里拿着小本本,东瞧西看,还不时与刘嘉介绍的人进行交流,他问的东西很杂,感觉不像取材写探案故事,而是写唐人街市井众生百态。
“因为故事想要写的好看,首先人设就要好看,鲜活,我只知道法国人是什么样的,但我不知道中国人是什么样。”
莫里斯的态度非常严谨,在采风一天之后,第二天早上,他就把想要写的故事梗概交给刘嘉了。
刘嘉感动的想要流泪,这可是拿钢笔的时代,看看人家这效率!
再看看那些挖坑不填的电脑使用者,看看起点晋江的那些鸽子!
差距啊!朋友们!
故事的设定对于刘嘉这种已经看了N本小说的人来说,不算什么特别,但是难能可贵的是,这个故事的开端是中国与罗马在丝绸之路时期的恩怨情仇。
当初中国知道世上有罗马。
罗马也知道世上有中国。
中国甚至想派使节前往罗马拜访皇帝,但是使节在安息国被拦下来了。
想要当中间商吃差价的安息商人,告诉中国使节前方有凶兽恶龙出没,把中国使节吓了回去,把中国皇帝送给罗马皇帝的珍贵礼物一块玉佩留了下来。
那块玉佩有着特别的力量,能让人看见已逝的先贤。
安息国灭国之后,那块土地从此纷争不断,到了近代玉佩被英国探险家发现并带走。
英国探险家回国后就被人发现暴毙在家中床上,死时面部表情狰狞,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男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唐人街的年轻人,女主角是一位法国少女,她从Emma’s house购物出来的时候,撞上了男主角。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不愧是莫里斯,不仅对人设有讲究,连植入广告这一块都拿捏得死死的。
后面莫里斯又写了几个人设,就算是以刘嘉的眼光看,也觉得这样的主角人设十分有魅力。
再就是试稿,短短三千字,悬疑感被拉到十足,黄沙漫天的丝绸之路风貌在莫里斯的笔下栩栩如生。
剧本在准备的时候,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大年三十。
唐人街有各种大型节庆活动,刘嘉邀莫里斯一起去看看。
此时的唐人街,来自福建的人最多,浙江次之,然后还有其他各个不同地区的。
祭祖的规矩各地大不相同,场面极其之热闹。
莫里斯一边奋笔疾书,一边问刘嘉一些问题,比如:“这么做是为什么?”“摆那个是什么意思?”“烧的是什么纸?给谁?”“画上的人是谁?有出处吗?”
有些问题,刘嘉还能回答,有些问题,连她都不知道。
尴尬了,有这种感觉的时候,还是上一次在北欧,一个瑞典人认真问她和同伴五星红旗上的四个小星星是什么意思,又接着问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是什么意思。
用中文都没法说明白,用英语彻底歇菜。
好在这回是中国人办祭祖典仪,不管怎么样,总能问到。
刘嘉特意找了一户人家中,年纪大一些的老人家,想详细问问。
更尴尬的场面出现了,刘嘉,根本听不懂老人家的福建话,仿佛是闽南语,但是跟电视剧里的又不太一样。
又找了一户青田人家打听,呵呵呵呵……天真!以为青田话就能懂吗!
老人家勉强能听懂刘嘉说的话,她们非常热情地对着刘嘉叭叭叭叭叭……一边说一边指还一边比划,说得那叫一个抑扬顿挫,那叫一个声情并茂。
刘嘉一个字都没听懂。
一旁,莫里斯手里拿着小本本,满怀期待地等着刘嘉把她们说的话,翻译给他听。
第157章 生日在大年初一很稀奇……
老年人是宝藏,年轻人是希望。
刘嘉通过希望,理解了宝藏说的都是些啥,然后再翻译给莫里斯听。
莫里斯显然不知道刘嘉经历了什么,他单纯以为刘嘉只是多找了几个人,多打听了一些信息。
他紧握着小本本,对刘嘉表示:“今天收获很多,我回去好好整理一下。”
刘嘉送走莫里斯之后,大大松了一口气,想起以前上英语课的时候,有同学抱怨为什么中国没有趁着秦汉的时候一统地球,这样就不用学英语了。
呵,天真,听说南通市八个城门八个音,下辖的几个县级市更是发音差异巨大,就算秦皇汉武一统地球,也一定会诞生各种奇奇怪怪的方言,比外语还难学。
刘嘉也是头一回把各地的过年习俗一次性看全,粤菜馆门口摆着两大盆桔子树,走近了看,都是用桔红色的纸扎起来的假桔子。
见刘嘉凑过去看,站在门口的老板笑着说:“假的。巴黎没有早熟的品种,如果是在我们那里,树上的桔子都红透了。”
刘嘉以前确实在电视上看过广东人在过年的时候,会在家里或是门口摆结满红彤彤小桔子的矮树,她好奇地问:“那桔子,能吃吗?”
老板笑了:“不能,又酸又苦,是纯用来摆着的。”
说着,老板递给刘嘉一个桔子:“现在只有桔子,没有树啦,给你一个,大吉大利。”
“谢谢。”刘嘉拿着桔子,继续向前走,川菜馆也十分热闹,里面的人还在准备宴席,这家的女主人曾经在刘嘉工厂流行白喉的时候,去她那里帮过几天工,因此认得刘嘉,对她的印象也非常好。
“刘小姐。”女主人冲着刘嘉招招手,“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吃年夜饭?”
“不用啦,我还有一屋子人等着呢。”刘嘉笑眯眯地说。
大厨正在切五花肉,一旁的小帮厨则在往五花肉里包豆沙。
包豆沙?!
“甜的五花肉?”刘嘉大为震惊,她对甜的五花肉的理解仅限于东坡肉,冰糖肘子,但那也就是在菜里放糖,无锡排骨的甜度已经是她平生所见之最,往五花肉里直接夹豆沙,完全闻所未闻。
“是呀,甜烧白,带回去尝尝?”女主人热情地要给刘嘉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