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忙,丈母娘是能不见的?”
“……”怎么就丈母娘了???
“这要是对我有意见了。”曾忆昔捏她下巴,“那我得多冤枉。”
……
饭都没吃几口。
曾忆昔就撂下了筷子,要拉着她去见刘小梅。
他路上还要买东买西,将后备箱都塞满了之后,开始祸祸后座了。
江月稠头疼:“我家有多大,你是没见过吗?”
那么大点的地,能装得下你这一车的货物吗?
曾忆昔象征性地往后瞄了一眼,对着后座上的那些东西不以为然:“盒子一拆,里面没几个东西。”
“……”服了。
后面,准女婿和准丈母娘终于碰上面,未来的一家人共用一张饭桌时,江月稠隐隐觉得,有句话还真不是开玩笑——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回想到自己二十多年的成长经历,江月稠发现,刘小梅就没这么和颜悦色、温柔细气地和她说过话……
第62章 我也就喜欢过这一个姑娘……
如今处处透着沧桑和颓废的巷子里, 当年也是热闹且时髦的。外面流行过的大热偶像剧,也不曾有遗漏的在这里流传开。闭路电视当时稀少,常有人到江月稠家来蹭电视。斌子他妈就是其中之一。她那时候还特别迷恋几个韩国男明星, 都是单眼皮,偏阴柔的长相。
但刘小梅并不喜欢。
她就看的上大眼睛双眼皮, 所以曾忆昔这长相,完全是在他未来丈母娘的审美点上。
刘小梅还后来跟江月稠说:“我要是在学校食堂里打饭, 看到这孩子, 都愿意给他多打一点饭。”
江月稠心说:“那你怕是不怎么能看到他。”印象里, 曾忆昔好像很少去食堂。他和几个男生天天在学校外面点炒菜, 店家从后门给他们送, 他们还得翻墙去接,搞得像是特务接头一样。
有次不幸被训导主任抓包, 他们还为自己厌恶食堂的行为写过检讨信。
丈母娘本来以为他是什么歪瓜裂枣,毕竟问女儿要张照片都没要到。期待值不高, 所以这一面简直太突破预期。猝不及防地一声“阿姨好”,刘小梅差点以为是他走错门了。
曾忆昔带的东西太多了, 多到足足搬了四趟才给搬完。
她家这筒子楼还没电梯。
一时间, 巷子里还有不少人都出来看他。
这里还是熟人社会的结构,街坊邻里间,基本都是面识关系。江月稠还不知道, 不久后, 她的这男朋友就要成为巷子里的红人。
江明回来时, 被一屋子的东西吓了一跳。
更吓到的他的,是屋里的这个陌生男人。
长的确实还行。
甚至比他年轻时候还更俊一些。
他们那边的人,夸小伙子好看,都喜欢用“俊”这个字。
曾忆昔站起来, 规规矩矩地朝江明问了个好。差点就鞠了个九十度的躬,江月稠伸手拉了拉他的手。
委婉的提醒他不必行如此大礼……
这才发现他手里也捏了一把的汗。
屋里早早就开了冷气,刘小梅怕她未来女婿热着,早早就开了。
一点不热,还有点冷。
曾忆昔的汗完全是心理作用,是紧张的。
直到这一刻,江明终于反应过来,他这么多年来捧在手掌心的那一颗明珠,就快要被人拿走了。
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经过相处过后,他知道江月稠带回来的这人其实还不错。
但他莫名其妙的,却还是挺想抽根烟,心里有点淡淡的愁。
大多数情况下,男人比女人更了解男人。
江明看着这个男人,很快就知道江月稠说的那些话不虚。是个从优渥环境里长大的孩子,身上有着不属于这里的气质,尽管他已经很压抑自己的锋芒,和他们说话都是客气有礼,但不知道出了这个门之后,会是怎样。
江明不关心他家有多少钱,也不大关心他父母的职业工作也多体面……
他只关心这人的性情。
把江月稠支使到厨房去干活后,他决定和曾忆昔单独聊一聊。
“你是独生子吧?”江明语气淡然,似是不经意地一问。
曾忆昔点头:“家里就我一个。”
江明“哦”了一声。他们这一代,不少人都是独生子女,一家大人,围着一个小孩,何况还是个男孩。他这会想的东西可多了。
“我家。”他看着曾忆昔,“也就这一个女儿。”
男人之间,似乎有着某种加密术语。
他们四目相对,一种无声的,只有他们能看懂的东西在细细密密的流淌。
江明:“你们这一代都是独生子女,都是娇惯着长大的,你是家里的小皇帝,她也是我家的小公主。”
话说到这份上,曾忆昔也明白了他的用意。
“我也就喜欢过这一个姑娘。”他垂眸,缓声,“会对她好的。”
那也是他的公主。
但他们家,压根没把他当过小皇帝……
“要是有什么事,好好沟通。”江明说,“我女儿挺懂事的,一直都挺乖,但也有自己的主见,有的时候会倔一点。”
曾忆昔点头应承。
江明这才感觉到,跟前这人有几分眼熟。
想到那是高考完不久,他从老家办完丧礼后回来,在路口看到了他。
那天下着那么大雨,他也没带伞,就那样走在雨里。
那一身狼狈,和眼前这个,还真的不太好对应。
但他细瞧着这眉眼,还是想起来了这么一件事。
曾忆昔的车停在巷子外面,没有开进来。
出去时,她和曾忆昔肩并肩的走着。他吃的很撑,都没什么劲头去说话。
“我记得以前这儿挺多人的。”直到走到了路口的那棵老槐树下,他停住脚步,像是想到了什么,“以前这儿,是不是有人在这里下棋?”
听这话的口吻,似乎对这里很了解。
像是这巷子的常客一样。
江月稠也偏过视线,去看那棵似乎比从前更茂密的槐树。枝叶被砍了一大半,却还形成一片浓荫。然而,现今的树下什么都没了。
如果走近,可能会看到三两只黑色蚂蚁。
“你还记得这个?”她觉得有些意外。
曾忆昔哼了声,不答反问,“现在怎么没人了。”
“喜欢下棋的那几个爷爷,都去世了。”
“……”
物是人非大概就是这样吧。
一阵偏凉的风拂来,曾忆昔伸手去摸她的。
将她手掌攥在手心里,朝车那边走去。
他们手牵手的走着,迎面看到了赵芬萍。
她手里拿着一袋子药,是给王家成拿的。
赵芬萍和王家成的这一生,苟在这片狭小的天地里,可算也是相互折磨熬到了白头。眼下一双儿女都在遥远的城市,他们只能这样既相互折磨,又相互扶持。病态又真实的过完一年又一年,余生还剩下多少年,谁也不知道。
听说王家成的病很难看好了,又听刘小梅说,他们最近没那么吵了。
也许是吵不动了罢。
都这么大年纪了。
之前和她打过几次招呼,都被她冷漠的无视掉,本来也没什么话好说,所以这回,江月稠没打算主动开口。
可赵芬萍却开口主动招呼她。
“这是谁啊?”她看着江月稠,好奇地问了句。
“我男朋友。”被问,她也不好装聋作哑,只好开口解释。
以为这是她的熟人,曾忆昔也问了声好。
这巷子里都是普通人,都是粗糙养活大的,何曾见过这样的人物。赵芬萍脸皮微微一红,少见的有些腼腆:“你……你好……”
曾忆昔礼节性地点了下头,没再说什么。
也不知道说什么。
眼角余光偷偷又瞄了一眼,这一刻,即使百般不愿意,赵芬萍也不得不承认,读书是有用的,就冲这模样、这气质的男朋友,说他是哪个明星,她怕也是信的。
她不服气不行,人家刘小梅家的女儿就是能耐。
赵芬萍还是一脑袋的封建思想,女人读太多书并不是什么好事,女博士是种让人害怕的存在,将来不好嫁人的。女人那么强势干什么?女强人也不好,哪个男人敢喜欢女强人?还不是孤独终老?说来也很有意思,和王家成日子过的拧巴成这样,她也瞧不上一把年纪还不嫁人的女人。
只有得到男人的喜欢,嫁了一个好男人,女人才算真正的成功。这就是赵芬萍的思想。乍一看觉得奇葩,但细细一想,这样的言论也蛮常见。
但眼下,江月稠身边这男人。这么年轻帅气,光一身气质就她都能看出来,他家境很不错,真的是哪哪都好。
她知道,巷子里的人马上都会夸江月稠有本事了。
打压刘小梅最后的一个砝码,就这么也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