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这个了,你刚才说你体力增长,让我们来测试一下。你背上背着的那个……是德维特的剑吗?”
爱丽丝点点头,从肩头抽出宝剑递给罗姆。罗姆看了,不免啧啧称赞:
“真是难得的好剑,德维特弄到这么一柄剑,肯定花光了全部积蓄。这种好东西不是随随便便能买到的,非得机缘巧合才行。它若是嵌上附魔宝石,就算放在国王的武器库里也不会显得逊色……可惜它落在穷佣兵手里,只怕难得见它嵌上附魔宝石的那一天了。”
他叹了一声,把宝剑还给爱丽丝:
“今天已经晚了,你把剑收好,明早我们就去练武场。”
第19章 保命绝招。……
第二天一早,爱丽丝就跟着罗姆到了他在农庄里的练武场。
这个练武场,是罗姆买下农庄之后特别设下的。罗姆身为一个做了这么多年佣兵的人,不可能简简单单说一句退休,就可以从此过上与从前完全不同的田园生活。有个练武场在,无论是活动筋骨,还是教导徒弟,做什么都很方便。
罗姆一整晚都在琢磨着爱丽丝的事,几乎没怎么睡。这会儿他打着哈欠,让爱丽丝挥剑给他看看:
“你虽说一直都在用细剑,不过经常看着我用巨剑,总还是能比划两下吧?”
爱丽丝点点头,此前她在战场上已经用过这柄剑,也算是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一点技巧。师父让她挥剑,她也就摆了几个架势给他看。这巨剑极为沉重,原本是给德维特那样的大力士用的,罗姆多少有点担心她驾驭不了,此时见她将剑拿在手里轻轻松松,竟和她之前用细剑的差别不大,心中暗暗吃惊。
这孩子的力气,可不是只增长了一星半点。如今的她无论跟谁比力气,大概都不会输。不过要用好巨剑,也不是光有力气就行的。罗姆抱臂看着她,一边看一边点头:
“看样子,你用这柄剑没问题,只是需要再多练习练习。好在这两天没什么事,正好给你特训。”
听说要特训,爱丽丝的眼睛亮起来。
她跟着师父这三年来,两人居无定所,除了刚开始的那几个月以外,其实很少有机会抽出整块的时间训练。在大部分情况下,他们都是趁着早起的时间训练一阵,或者干脆在战场上直接指导。虽说这样效率很高,但多少有点没章法,如今师父决定要给她特训,对她的剑术可以说大有裨益。
师徒俩说干就干,当天就操练起来。爱丽丝的力气今非昔比,即使使用巨剑,仍有种轻盈感,罗姆将自己的剑招略加改良之后教给她,她领悟很快,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看着她这样子,罗姆觉得,就算让她自己一个人接特级佣兵的任务,大概也可以放心了。
当初师徒两人曾经有过约定,等爱丽丝到了十七岁成年,他们就各奔东西。爱丽丝早在战场上过完了十七岁的生日,不过关于这件事,谁都没有再提起,一个专心地教,一个认真地学。只想着要让爱丽丝变得更强一些。
师徒二人才刚刚训练了几天,佣兵公会就送来了通知:爱丽丝通过了足够的考验,已经可以晋升特级佣兵。这件事早在师徒二人的预料之中,收到通知倒也没有多吃惊。不过通知上也说,爱丽丝晋升特级佣兵的仪式将在一个月后于王都内的广场上举行。师徒两个明白,等到那一天到来,差不多就要到了他们真正分别的时候。想到这里,两人多少都有点感伤。
不过时间有限,现在并不是感伤的时候。
特训仍在持续,罗姆对她很严格,将自己看家的本事倾囊而授,他们就这样度过了最后一个月。
在晋升仪式的前一天,罗姆将自己最后的保命绝招传授给了爱丽丝,他手里持着剑,向爱丽丝演示:
“无论你的对手是强还是弱,巨剑都会很好地吸引对手的注意力,如果你感觉敌不过对方,就用左手拔出藏在隐蔽处的匕首捅过去。对方的注意力都在巨剑上,这样的偷袭很容易成功。你来试一试。”
爱丽丝按照罗姆讲的试了几次,不过她出手不够快,多少有些犹豫,每次偷袭都被罗姆拦了下来。
“你这样不行,”罗姆皱着眉,“要用这样的办法偷袭,下手不能迟疑。你莫不是认为这样的手段有些上不了台面,过于卑鄙了?”
爱丽丝被师父看穿,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
她确实觉得这一手有点不够光明正大,不过仔细想想,她师父教给她的这种偷袭手段,与她之前杀死德维特的方法实际上也没有多少区别。只是当时她命在旦夕,趁对方不提防,举起匕首杀人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没有余裕去考虑是否算作偷袭的问题。
罗姆叹了一声:
“如果是贵族,或许会认为这种办法有些上不得台面,侮辱了战士的荣耀。但我们只是佣兵,只要收到钱,就可以为任何人卖命。你要记住,我们从进入这行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抛弃了所谓的荣耀。即使是成为特级佣兵,也不过是些没有任何意义的虚名,我们做佣兵的,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荣耀对我们而言,是用不起的奢侈品。我们所拥有的只有这一条性命而已,战死的贵族可能会被看做英雄,但战死的佣兵什么都不是,只能成为生者脚下踩着的泥土……以后你就要独自一人作战,到了那个时候,可别忘了我说过的话。”
罗姆此言振聋发聩。爱丽丝虽然懵懂,听了这些,心中隐隐约约也明白了一点:
她的师父能活到现在,大概并不仅仅是因为幸运。
她想起被她杀死的那个佣兵德维特,如果不是因为他想要把她的头发割去当做炫耀的资本,她也就不会有机会杀死他。如果他懂得罗姆此时所说的这些道理,或许他现在还能活着吧。
想通了这些,她向着罗姆点头:
“师父,我明白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又把罗姆教她的手法演练了一遍。这一次,她出手果断,刀尖直指向他的腹部,没有被挡下来。
看到她的成长,罗姆露出欣慰的笑容:
“你能做到这样的程度,就可以出师。就算是以特级佣兵的身份接任务,大概也没什么问题了。”
“放心吧,我不会给师父丢人的。”
罗姆摇了摇头:
“你还是没明白我在说什么。我从十几岁的时候开始做佣兵,当年和我一起上战场的伙伴,如今早都已经不在了。我早已下定决心,不再与人建立更亲密的关系,以免再度承受失去亲友的痛苦,可当年一时心软,还是收下了你这个徒弟……我只是不想再看见有亲人死去了。”
爱丽丝惊诧地看着罗姆,第一次了解到他内心之中从未曾展露出来的那一面。她的惊诧让罗姆有点后悔吐露心声,连忙转移话题:
“咳咳,不说这个了。我记得你曾经说过,想要在晋升仪式上披露自己本来的面目吧,到底要怎么做,你想好了吗?”
罗姆真是深谙转移话题的诀窍,爱丽丝听了这个,不觉浑身一凛。
明天就要举行晋升仪式了,本来她一直都在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可是之前在任务中险些丧命的事让她转移了注意力,最近又一直都在忙着特训,事情临到头上,她竟是一点也没有想。
虽说她和罗姆都认为,佣兵公会不可能因为她的女性身份放弃一个特级佣兵,但真正做决定的人毕竟不是他们。此事并无先例,结果也就很难说得准。爱丽丝的眉头紧紧皱起来,却见罗姆从容向她一笑:
“你这是还没想好?不要紧,我倒是有个好办法,到明天就看师父我的了。”
第20章 王都现状。
自从特级佣兵晋升典礼以来,王都中的贵人们都在讨论这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隶属于佣兵公会的三级佣兵红发艾伦,因为在任务中的表现特别出色,被晋升为特级佣兵。然而在晋升仪式上,他露出留长的头发,宣称自己实际上是一位女性。她的师父,那位全国最出名的佣兵不死罗姆,也从旁证明她的性别,并表示为了负起责任,他自愿辞去特级佣兵的头衔,离开佣兵公会自谋生路。
佣兵公会的人当然不喜欢看到这样的场面,好像他们都是一群傻子,被个小姑娘给耍了。可他们又不得不承认那女孩特级佣兵的身份。因为最近有好几位特级佣兵在任务中不幸丧生,他们又刚刚失去了很有晋升希望的银盔德维特。如今在册的特级佣兵大概只剩下五六个人,完全无法满足委托人们的需要。
最糟糕的是,特级佣兵之中现在最有名的不死罗姆居然当众宣布辞职,这着实将了他们一军。不死罗姆没有欠过债,他们不能强迫他留下。如果他们开除红发艾伦,就相当于一下子损失了两个特级佣兵,尤其其中之一还是他们的招牌。这种损失是佣兵公会无法承受的,于是决策者们只好捏着鼻子承认了她的特级佣兵资格,并派人苦劝不死罗姆不要离职。
经过一番交涉,不死罗姆最终让步,同意继续保持特级佣兵的头衔,并提出可以帮助佣兵公会训练三级佣兵,提升他们在战场上的存活率,增加他们成长为特级佣兵的机会。条件是佣兵公会每年要发给他津贴,且不能要求他接受没兴趣的任务。至于那位红发艾伦,她在揭露自己性别的同时也披露了自己的本名——爱丽丝。她身材纤细,背后却背了一柄巨剑,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在晋升仪式之后,人们给她取了个比原来更响亮的新称号,叫她“巨剑爱丽丝”。
这件事让王都中爱看热闹的的王公贵族们大大地乐了一场,很快有人将这故事传到宫里,让国王陛下也好好地笑了一番。
国王其实早就看佣兵公会不顺眼了,在他看来,整个国家内部战事不休,至少有一半都应归罪于佣兵公会。有证据表明他们会挑拨彼此有矛盾的贵族开战,然后同时给交战的双方提供佣兵。倘若国王陛下有足够的力量,他大概不会允许这样一个组织存在。
不过佣兵公会的存在自有其意义。
首先,他们每年都会向国王陛下上缴大量的税金,大大地弥补了国库的空虚;其次,贵族之间的摩擦可以消耗他们的战力,让他们无法积累足够的实力威胁到王畿。况且佣兵公会也承诺,王畿一旦发生战事,他们必定优先以最低廉的价格为国王陛下提供佣兵。有了这些保证,就算是国王陛下,也不肯轻易与佣兵公会撕破脸。
当然,如果有可能的话,国王陛下更希望能把佣兵公会抓在自己手里。或者至少要对其多一点了解。但天不从人愿,尽管国王陛下每年都派出去不少密探,他的触手却始终未能深入佣兵公会内部。佣兵公会目前在明面上主事的人是雷切尔伯爵,这个人就像是看守地狱大门的三头巨犬,将佣兵公会的秘密完全挡在身后。
不说什么幕后老板,雷切尔伯爵本身的身份就已经够微妙了。他出身自一个相当古老的家族,他家族的谱系极其复杂,甚至比国王陛下的家谱还要长出两倍。当年在改朝换代之时,雷切尔的家族靠着向新王宣誓忠诚,得以保留了原本的封地和爵位。他们的领地位于北方,与别处交流很少。据说此前他们信奉一个非常古老的教派,新的国家建立之后,他们声称要开始敬拜光明神,在领地里修了圣殿。但随着新王朝崛起的新贵们一般还是将其视为异教徒,极少与之往来。
雷切尔伯爵本人从很年轻的时候起就离开了家族的领地,到王都来生活。他经常出入圣殿,每次都会给出大量捐款。先王陛下为了展现他的宽厚仁慈,在宫中为雷切尔伯爵留了一个位置。伯爵对陛下的好意深表感谢,但他并不经常出入宫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成了佣兵公会的掌舵人,而佣兵公会的根须也越伸越长,最终覆盖了整个国家,谁也无法将它拔起。
这个人就好像光明背后的阴影,王背面的另一位王。
没有哪位君主能够容忍自己的国土上还存在着另一位王。在国王陛下登基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毫不掩饰自己对雷切尔伯爵的厌恶。后来国王陛下越发年长,开始学会不将自己的好恶摆在脸上,也就没再提过雷切尔伯爵的名字了。
雷切尔伯爵似乎并未将国王的厌恶当做什么需要特殊在意的事。不过他本人倒是曾经谦逊地声明,如果在王国的暗影之中真的有那么一位君主,也绝对不是他,他只是那位君王的管家和看门人。这种说法看似是在退让,却坐实了确实有那么一个人存在。
即使光明神也必须忍受那位暗夜神王路德尼尔的神像立在他背后。就算国王陛下对此感到不满,他也必须忍耐。
无论如何,这一次看到佣兵公会吃瘪,多多少少让陛下龙颜大悦。为了证明这种愉快,国王有意召见这场闹剧之中的女主角,看看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物。不过后来有人进言说那位女佣兵和她的师父都是被神明放弃的人,不适合面圣。国王陛下考虑到这样的会见可能会让大祭司不满,也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太好的影响,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虽说国王陛下是光明神在人间的代言,在很多地方还是不得不仰赖大祭司的力量。现今的大祭司是国王陛下的王叔,同样继承了光明神的血脉。他放弃了排位靠后的王位继承权,以获得从另一个方面影响这个国家的权力。大祭司在年轻时曾经做过国王的导师,国王对他极为尊重。总而言之,为这样的小事惹得大祭司不高兴并不值得。
国王的决定让对这件事感到好奇的贵族们大失所望,王都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有趣的事,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一件,却又因为这样的缘故不得不放弃,实在是让人遗憾。国王陛下是王都流行时尚的风向标,国王陛下表明了不召见,一般的贵族也不好轻易把人请到府上。
不过社交界对那女孩的好奇心有增无减,关于她的种种传闻流传极广。恰好最近波兹塔城的圣殿副主祭埃蒂安阁下最近正在访问王都,听说那女孩是波兹塔人,许多好事的贵妇和小姐们都跑去问他,是否曾经见过那个名叫爱丽丝的少女。
那位年轻英俊的副主祭笑眯眯地回答:
“这名字挺常见的呀,就算是见过,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一个。”
有些人得到这么个答案就心满意足了,另有一些喜欢较真的则没那么容易打发:
“可那姑娘是红头发呀,在波兹塔,红头发可没那么常见,您说是吧?”
副主祭阁下还是笑,一句话也不肯多说。多嘴多舌的贵妇们被他那迷人的笑容融化掉,再也想不起来要问什么了。
贵妇们不知道,副主祭阁下的笑容,是他隐藏内心的盾牌。早在她们向他提问之前,他早已在心中问了自己许多遍,为什么事情会往这个方向发展。
或许与神明的力量比起来,他这么一个圣职者的力量还是太弱了点吧。
埃蒂安阁下心中涌起一点不安的情绪,不过他对此缄口不言,未曾向任何一个人透露。
当初在酒馆与爱丽丝见过一次面之后,他也曾想过要再去找她,不过那时他正处在竞争副主祭的关键时期,不能分心也不能被人抓住把柄。埃蒂安竞争副主祭最有力的对手是王都圣殿主祭的侄子,对方比他年长,已经做过两年的圣殿祭司,无论资历还是出身,都比他有优势得多。埃蒂安能够依赖的,就只有他几年来积攒的本地人脉。若要保持这优势,他就必须谨言慎行,绝对不能轻举妄动。
后来他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副主祭,夸张一点讲,他几乎是被波兹塔城的夫人小姐们抬上了这位置,毕竟对方的资历要比他高得多了。不过最后一锤定音的当然还是波兹塔的主祭大人,他表示自己对埃蒂安很熟悉,一起工作也会更方便一些。
刚当上副主祭的时候,他有许多事需要忙,没有闲空想起那个红头发的少女。等到他想起来再去找她的时候,那座酒馆都已经被拆毁了。
那样的一座酒馆,就像是城市中光世界与暗世界之间的一条通道,一旦被拆毁,曾经在其中工作过的人就都悄无声息地消失,回到阴影那边去了。
埃蒂安偶尔会想,或许当时他帮她隐瞒是做错了。
不过这样的想法也不过只是一闪念而已。他虽然这样想,却并没有怎么后悔。当初波兹塔圣殿的主祭大人曾经警告过他,心肠太软很难做主祭,善良有时也是一种罪恶。他一直记在心里,却并未特别当真。
那位波兹塔圣殿主祭将埃蒂安视作弟子,如今他到王都来,也是依照主祭的建议。王都圣殿的主祭近年来身体一直不好,正考虑要出让自己的位置,因此召集各地圣殿的副主祭到王都来。波兹塔的主祭认为这是个好机会,极力主张他前去访问王都。
埃蒂安对成为王都圣殿的主祭不抱太大期望,毕竟他几年前刚在波兹塔副主祭的竞争之中击败了主祭大人的侄子,主祭大人看他一定不会太顺眼。况且副主祭与主祭之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实际上却有着千里之隔,许多人在副主祭的位置上待了十年也未曾得到晋升,他一个还不到二十五岁、刚刚在外地当了三年副主祭的年轻人就觊觎王都圣殿主祭的位置,在别人看来未免显得有点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不过借这个机会积攒一点人脉,总归没有坏处。因此他也就顺势加入了王都的社交界,在各个沙龙里出没。要知道,许多高贵的家族都有成员在圣殿担任重要职务,给王都的贵妇们留下点印象,总还是进身之阶中最简单的一条。
第21章 上流聚会。
虽说绝大部分贵族都不愿违背国王陛下的决定,但还是有一些人并不介意国王或者大祭司怎么想。
菲利克斯女公爵就是这样的一位。她在西方拥有大量土地,领地面积极为广阔,是一位非常有实力的贵族。说不清她是为了政治目的还是仅仅为了缓解无聊,总之,每到社交季开始的时候,她都会到王都来住上半年。期间会开办大量聚会,邀请种种社会名流,还有眼下最时髦的人物参加。
女公爵不是什么虔诚信徒,不过对于圣殿和国王来说,至少她表面上信奉光明神,这样就足够了。像她这样的身份,谁也不会苛求什么。女公爵身份高贵,出手阔绰大方,年轻时又是个少见的美人。有了这些优点,就算在信仰方面多少有点和别人不一样,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她主办的宴会名流云集,总能邀请来许多有魅力的人物,许多贵妇都挤破了头想要参与其中。
这一次她听说王都有这样有趣的人物,也像国王一样来了兴致。不过她可不像国王那么在乎大祭司是否会对此有什么意见,她想要让什么人来参加她的聚会,绝对不会在乎任何人的脸色。
于是,她通过佣兵公会向爱丽丝发起了参加聚会的委托。
接到这个委托,爱丽丝惊讶到不行。
女公爵出手大方,只不过是参加这样一场毫无危险性的活动,爱丽丝居然可以拿到五个金币的报酬,先付两枚,尾款三枚。爱丽丝对佣兵公会的抽成多多少少有点了解,知道这位女公爵恐怕至少要为此付出二三十个金币的委托费。要知道,平常爱丽丝跟她师父一起接私人任务,两人一起折腾上大半年,为的也不过是几十个金币的报酬,除去任务途中的花费,最后也只能省下三五个。从女公爵的出价就能看出来,她绝对不给人拒绝的机会。就算爱丽丝实际上不太想去,也不得不拜倒在金钱的魔力之下。
爱丽丝最近缺钱缺得厉害。
她当上特级佣兵之后才明白,“特级佣兵”不仅仅是个能让自己赚更多钱的头衔。在赚钱之前,她还得先投资才行。她原本用的那些装备如今多少都显得有些不够看,要想比较安全地独自完成特级佣兵的任务,她的装备必须全部换新。
爱丽丝本来没有一点财产,幸好最近佣兵公会已经把加尔骑士的赎金给她转了过来,让她有了一笔小小的财富。按说她本应可以拿到三十金币,可这笔钱从佣兵公会转过来的时候,又扣去了什么手续费,真到她拿在手里,只剩下二十八个。这些钱若是买一般佣兵的装备,那是足足够用。可若是买特级佣兵需要的东西,就完全不够看了。
幸好她已经有了从德维特那里赢来的剑,还有上次那匹溜号马,一直没有主人来找她要,她就自己留下了。这匹马不算什么名驹,可它在爱丽丝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对她又很亲近,爱丽丝很喜欢它。
剑和马差不多是最重要的,此外就是甲胄之类。普通的皮甲很容易买到,但要想找到一件真正的好东西却非常困难。名匠制作的佳品大多都被收藏在贵族家的武库里,寻常人想摸也摸不到。至于市面上那些质量不错的,大多价格奇高,有时候还有价无市。爱丽丝去王都的市场上看过,那些武器店主精明得很,一看爱丽丝这样子,就猜到她是之前刚刚出名的新特级佣兵,都把店里的上品拿出来给她瞧,其中还真有几件精品,只是出价高得要命,最少也要五六十金币。爱丽丝在几家铁匠铺和武器店逛了半天,最终还是一无所获地回来。
其实爱丽丝也可以选择在佣兵公会预支一些钱,先买了装备再说。不过在佣兵公会借款的利息很高,如果有可能的话,爱丽丝还是不想在佣兵公会借钱。罗姆师父也说过可以借钱给她,但在之前的晋升仪式上,师父以己身作为筹码,保住了她特级佣兵的位置,她受恩太深,实在不想再多给师父添麻烦了。
在这种情况下,女公爵的这个委托,多少可以算作是雪中送炭。虽说她现有的钱加上这几块金币还是不够,但这也算是一笔难得的进账,不能轻易放过。
爱丽丝还从来都没有参加过贵族的晚宴,当年她在波兹塔城生活的时候,所知唯一的贵族就是城主和他手下的骑士们。那些都是与她完全无关的人,只不过是偶尔能看见他们乘着马车在街上飞驰而过。后来她当上佣兵,倒是有一些贵族委托人。不过那些委托人一般不会亲自出面,对爱丽丝来说,贵族的生活仍是十分遥远。
爱丽丝嘴上说着不在乎,心里到底有点紧张,所以她去问她的师父都见过什么样的贵族,他们好不好相处。她师父干了几十年佣兵,多多少少还是见过他们中的一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