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这样,沈问秋又想哭了,他想要挣脱开,说:“我知道,又不用你提醒。”
但陆庸的手臂太有力气了,陆庸只有一只手的时候他还能甩开陆庸,陆庸装上义肢,有了两只手,他完全逃不开,死死地被陆庸按在怀里。
就像那天在河里一样。
他再像自暴自弃地溺在沼泽生活中,陆庸都会用尽全力地把他拉出来。
陆庸偏执疯狂地说:“我爱你,沈问秋。我爱你,我爱你,我比你想象的还要爱你。”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像是怎么说都说不完,如爱语,如诅咒。
沈问秋慢慢停下来,放弃挣扎,任由陆庸拥抱自己。
陆庸脑袋一片炽热,他完全没有组织语言的能力,全然是出于本能驱使地在表达自己压抑多年的想法:“我不想像这样,像个疯子,像个变-态,会让你害怕,我知道你其实胆子很小,我不想吓到你。”
“所以我一直不敢和你说。”
“我爱你,我就爱你。――你是个好人我会爱你,你是个烂人也爱你。”
“你知道我很笨,我不懂该怎么处理感情,我无法跟人相处得好,我也不清楚爱究竟是什么。但我敢认定我爱你,不止是爱你十几岁时的乐观善良温柔,你的胆怯自卑偏执我也爱。因为那是你身上的,所以我就爱了。”
“你是好的沈问秋那再好不过,你要是变成糟糕的沈问秋我也喜欢。你以为我这些年我为什么从没交过男女朋友,因为我喜欢着你,我无法喜欢上别人。我只喜欢你,我就喜欢你一个!”
“我是一个如此卑劣的人。”
“我清楚你是出于寂寞,是出于病理原因,所以才跟我发生关系,你想从zuo/ai中感受到自己存活在世界上,而我就是无法拒绝你,我卑鄙地趁机利用了你的寂寞。”
“我想得到你,我太想得到你了!我想得到你想得要发疯了,可能从我十六岁开始我就一直在发疯,直到现在也没治好。所以一有机会,我就无法说服自己放过!”
沈问秋推了他一下,依然没挣开,他哭得脸上全是泪痕,脸颊泛红,鬓边的发丝也乱了,沾着泪水一绺地黏在脸上,狼狈极了,沈问秋红着眼睛,紧咬牙齿,用力到脸颊疼,他恶狠狠地瞪着陆庸,半晌如撬蚌一样生硬地问:“你说你喜欢我?那你为什么十年都不来找我?”
陆庸凝视住沈问秋,目光深沉。
沈问秋觉得陆庸像是居高临下地将他握于掌心,又像是虔诚跪拜在他面前的信徒:“因为你厌恶我,你让我别出现在你面前,只要是你说的,我就遵循。我的规则在你手上,你可以打破,我不可以。我不想让你更厌恶我。”
多荒唐。
可陆庸就是认真的。
所以是他让陆庸别出现,陆庸就能忍十年不出现,即使还爱着他;所以他在派出所打电话给陆庸,只一句话,就又能召唤到陆庸抛下其他,直接奔赴千里来到他身边。
“沈问秋,我比世上的任何人都希望你能够幸福,我想要你能够获得最好的人生。”
“我觉得我不是最好的,所以我不想出现在你面前,我只能等待着你愿意要我。假如你还是沈家的小公子,有那么多朋友,那么多喜欢你的人,他们谁都比我更好,他们首先身体健全,而且一个比一个优秀。像我这样的人怎么配去追逐你呢?”
“我不可以否认我们重逢时的你是个烂人,假如不是变成那样,不是别人都不要你了,怎么轮得到我?”
“我不知道对他们来说是怎样,但我对我来说,沈问秋就是沈问秋,我爱的就是沈问秋本人而已。”
“我知道你其实不喜欢我,我只是你无可奈何、走投无路的选择。”
“以后你的病好了,真正振作起来去选一个比我更优秀的人,我也会尊重你。只是我想让你知道,我爱你。”
“陆庸爱沈问秋,不加任何定语的沈问秋。即使你厌恶我。”
沈问秋眼睛酸涩、喉咙发干,心脏一抽一抽地疼,他又想哭又愉悦,缓钝地说:“……我怎么可能厌恶你呢?你别污蔑我。”
沈问秋很想哭,真是没个男人样,他吸了吸鼻子,带着哭腔、难以启齿地说:“你以为我是为什么最后没有出国留学啊?……”
……
陆庸这个看上去跟沈问秋最要好的人,竟然是高中班上沈问秋为中心的小团体里最后一个知道沈问秋很可能要去国外留学的人。
大抵是因为他跟除了沈问秋以外的人关系都不好,一学期也不一定说得到十句话,还都是“好”“哦”之类的废话,非要说的话,大概跟盛栩说的话比较多。
但不是什么好话。
盛栩专爱针对他阴阳怪气。
这件事还是私下盛栩无意中说漏嘴的。
当时陆庸就懵了,盛栩从他过于直白的反应中明白沈问秋没告诉他,颇为高兴:“原来小咩没告诉你啊?哈哈,我们都知道呢,我准备跟他一起去留学哦。手续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学校肯定能申请到。”
“更多的你自己去问他吧,我还以为沈问秋多喜欢你呢,居然连这都没告诉你哦?”
太扎心了。
第44章 二手情书43
高三时期。
人生的转折点,最重要最关键的一段时光。
刚成年或是在成年边缘、将长为大人却还稚气未脱的少年少女们站在高中毕业的路口,面临无数条分岔路口,必须要选择一个方向,然后奔赴去新的人生。
分开的时候,大家总会约定好就算去了不同的学校也要继续做最好的朋友,但生活渐渐剥离开之后才会发现,每个人都是为自己活。
没什么曲折离奇,有的只是悄然无声的渐行渐远渐无书。
陆庸隐约察觉到告别的时刻即将到来。
陆庸无比理智地知道他没资格去问沈问秋,那是沈问秋的人生,他只是个朋友,告诉他是沈问秋善良,不告诉他也理由充分。可他无论怎么安慰自己,还是揪心的难受,憋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陆庸对高考并不发愁,他们尖子班课教得快,高二上就把内容教完了,高三只是翻来覆去地复习、刷题,陆庸还要忙家里公司的事,他只分心一些去考试,因为学得深入且扎实,成绩很稳定,没有落下。
还有一学期,他确实没听沈问秋说过打算去哪读大学,反而是他,早早就决定好了理想的大学和专业,八百年前跟沈问秋说过了。
他们会在高中成为好朋友已经是一件奇遇,他跟沈问秋的成长生活环境天差地别,原本应当一辈子都不会相遇,却萍水相逢,倾盖如故。
即使沈问秋没说过,陆庸大抵也清楚沈问秋不会跟他读一个大学。他们的兴趣爱好、未来发展规划都截然不同,他想,沈问秋一定要继承家业,会选商科或者管理吧?他自然也希望沈问秋能读最合适的学校。
不在一个学校也没关系,他可以一放假就去找沈问秋,他不怕麻烦,不怕累。
但出国就不一样了。
他没办法轻易地跑到国外去见沈问秋,那打昂贵的越洋电话?还可以用电脑进行视频通讯……能做到吗?平时上课开个难开点的网页都会卡半天,流量费也奇贵无比。彼时他们读高中的年代,通讯远没有如今发达,是有网络,可网速很慢。
这些陆庸都不介意,他可以省钱去得到一个跟沈问秋说说话的机会。
可是到时候他们俩倒时差,互相的时间还得协调,他都可以,他愿意去配合沈问秋,但是沈问秋在国外会交到更多的好朋友吧,认识了那些有趣的人以后,还会愿意那么麻烦地每过一段时间跟他见一次面吗?
他总是去问沈问秋,会惹得沈问秋厌烦他吧?这个频率和尺度该如何把握呢?但他想到原本每天都能见到的沈问秋以后要一星期,甚至一个月才能见一面,很可能渐渐把自己给忘了,就心塞到食不下咽。
沈问秋高三改成了通校,一星期有一半时间补上晚自习,回家由一对一私人家教补课复习,营养也好补充,天天揣着一堆水果零食来学校。
陆庸愁了一星期,面对阳光灿烂、一无所知的沈问秋实在是问不出口,他自己倒是憔悴了一圈。
沈问秋还以为他是操心的事太多,累成这样,见天儿给他塞好吃的,关心他:“大庸,你是不是压力太大啦?我觉得叔叔不是工作得很好吗?管得挺不错的,再不行,我问问我爸爸……”
陆庸看着沈问秋毫不保留的热情善良的模样,绞尽脑汁也想不通为什么沈问秋不把留学的事情告诉他一句。难道是因为觉得他们不是一个阶级的人,即使告诉他,他也给不出什么好的建议吗?他确实在此方面毫无帮助,但他只是想知道。
沈问秋为什么不告诉他?为什么?
想要询问沈问秋的冲动越来越强烈,陆庸压抑着这种冲动,以至于连说话都不想和沈问秋说,变得越来越沉默。
整个人又阴沉了回去,即使他们是同桌,两个人也不怎么说话了,这次是陆庸不理沈问秋。
有天午休自习
陆庸正在写卷子,转移烦躁的心情,他看了一眼,沈问秋在走廊和别的同学聊天说话,过了一会儿,沈问秋回来,手上还拿了一封信。
用的是浅粉色的信封,上面还印了可爱的卡通图案,一看就是女孩子写的情书。
这阵子沈问秋收告白信收得特别多,快毕业了,不管能不能成,再不说就没机会说了。沈问秋每封情书他都会收下,放好,但是也会毫不拖泥带水地直接拒绝掉,说不上是温柔还是残忍。
陆庸突然难以遏制地嫉妒起来,他太嫉妒了,为什么女孩子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对沈问秋说喜欢。
而他是个男人,还是残废,还是无法跟沈问秋一起聊留学话题的人,他只能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无法对沈问秋表白,这场恋爱比赛他连参加选手席的资格都没有。
这时。
沈问秋把信递到了他的面前。
陆庸疑惑,抬起头:“这是什么?”
沈问秋像是有点不高兴地说:“一个不认识的女生让我转交给你的。是情书吧。”
陆庸:“……”
陆庸想:沈问秋为什么一副不爽的表情,难道是开始他以为是送给他的,结果却是给我的吗?
陆庸接过来,直接放进了书桌里,没有看。
沈问秋拉过椅子,反着坐,双臂靠在椅背上,盯着他,闲的发慌似的问:“不看看情书吗?”
陆庸一直低着头,认真做题的态度:“暂时不看。”
沈问秋:“为什么啊?”
陆庸:“没什么为什么?就是暂时不想看。”
沈问秋喋喋不休似的说了起来:“我想挺想知道的,叫什么名字啊?我不认识,你认识的吗?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啊?那个女生长得蛮可爱的,小圆脸,眼睛也圆圆亮亮的,我觉得她眼光还挺好的,看中了你……”
陆庸莫名觉得沈问秋像是在一瓢一瓢地火上浇油,他烦到了极点,把那封信拿出来,递给沈问秋:“你想看就看吧。”
沈问秋没有拿,坐直身体,眼睛黏在那封情书上,摇了摇头:“我不看,这是你的情书,又不是我的,这点个人隐私权我还是会尊重的啊,你当我是什么人了……”
说完,沈问秋一脸茫然地站起来,像是想离开,可是又不知道该去哪里,只是怔怔伫立原地。
“铃叮叮。”
上课铃响了起来,沈问秋又坐了下来。
只是两个人一直到晚上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一下课沈问秋就跑走去跟别人玩,留陆庸独自在座位上,除了去上厕所,陆庸几乎一整天都坐着没动过。
沈问秋不在的时候,他倒是也想了下要不要看这封情书。
于是拿了出来,先看了看外面,写了女生的名字,陆庸没什么印象,对方足足写了三页纸,陆庸看完第一页,大概想起来了,好像是有那么一回事,有回他看到一个女生在搬东西,就顺手帮她分担了一半。
这样的举手之劳他做过很多,并没有特地记住哪次。
陆庸不禁走神起来。
他想,对沈问秋来说,他也只是个没怎么放在心上的举手之劳而已吗?
所以他羡慕喜欢沈问秋这样生在大富人家的少爷羔子,小少爷在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得到那么多那么多的爱,又明亮又大方,所以完全不会吝啬于分一点点给别人。
可对于贫瘠的他来说,小少爷自我感觉微不足道的示好却让他如获珍宝,比他拥有的所有都要多都要宝贵。
陆庸读不下去了,他把信又放了起来。
反正他是不会回应的。
体育课。
难得的放松时间,沈问秋打了一场篮球,但今天状态不佳,连连失误。